行政院版《道交條例》拍板定案!微罪與記點微幅修改拚6月生效
自從台灣被外媒抨擊為行人地獄之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面對多次修改,最新且尚未三讀通過的版本是定義1,200元以下,微罪不舉發,其中大多數的違規停車樣態都不予民眾檢舉。除此之外還有機車騎士、乘客未戴安全帽、騎車手持手機、吸菸、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方指引以及佔用身心障礙車位等等違規都不開放民眾檢舉。不過在今日 (4/29)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通過行政院版本的道交條例修正案,保留了未戴安全帽、佔用身心障礙車位、不依順向停車與在人行道、行穿線違規停車等違規事實開放民眾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