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台灣對於排氣量250c.c.以下的機車有著獨步全球的規定,其中強制兩段式左轉與部分道路內側禁行機車,都有民眾表態支持與廢除,先前更有民眾提案廢除一般道路禁行機車與強制待轉的規定,沒想到交通部給出的答案仍舊是因地制宜,民眾不滿交通部並未針對問題回答,反而卸責給地方政府。為此立法院法制局發出「建議」,改善現行機車規定。
立法院法制局於近期發布「機車行駛車道之探討——以道路內側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為例」報告,指出先前交通部於去年5月送出「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給地方政府參考,在公車及大型車尖峰用路時間 (每小時大於170輛) 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與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檢討第3車道開放給機車使用。但這卻與現行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違背,因此需要全盤檢討。
除此之外他們也建議主管機關可以檢討機車整體監理制度,精進機車道路駕訓計畫,培養基車駕駛人實際上路經驗,同時強化防禦駕駛觀念。因為機車事故死亡人數佔全年死往人數六成,受傷更佔八成,最常見的死亡事故是號誌路口轉彎車與直行車發生碰撞,以及閃光、無號誌路口擦撞等,但路權方面,外側車道常被占用,路口待轉區設置位置不當,同樣增加了機車的事故原因。
而目前主要廢除這些機車規定的聲音,都指出強制待轉與禁行機車的規定違反直覺,同時將「無法跟上車流的駕駛」之觀念,強制套用於所有的機車駕駛,要求所有的駕駛全部都只能遵守機慢車規定。然而目前機車騎士遇到的問題,不只是路權崎嶇,更多的是外側車道充滿停靠站的公車與計程車,還有違規停車與臨時停車,儘管部分地區逐步開放內側車道,但「因地制宜」導致區域之間產生「一國多制」的狀況,該如何才能增加安全,或許還有待相關單位未來的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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