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接重機要求「路權平等」陳情書 抗議法規三讀通過卻不公告!

重機團體於(27)日包圍交通部抗議,並提出三大訴求。(圖片來源/ TVBS)

一直以來國內對於兩輪的動力工具都有不少「獨特的見解」,但是在國外,多數在機車的規定上是比照汽車辦理,路權相當,除了高速公路依照不同國家限定不同的排氣量可以使用之外,都依循「車速分流」,與台灣的「車種分流」全然不同。而車種分流實施時間相當長,但是交通意外卻沒有有效的降低,甚至排氣量大於250c.c.以上的重機進口之後,騎士還要透過抗議的手段取得原本正常的路權。現在不少重機騎士認為2011年十立法院就通過修法,有條件允許排氣量大於550c.c.以上的重機使用高速公路,但是至今仍無下文。

一般道路使用機車經常受到違停、亂開車門等外側車道常見的危險而受到傷害。(示意圖,圖片來源/ 翻攝自通勤者之歌)

為此重機騎士於今年11月26日發起抗議,號召5,000人前往交通部「包圍抗議」,與先前計程車等職業駕駛抗議方式相同,讓民眾知曉汽車駕駛抗議與機車騎士抗議會有時麼不同。重機團體在這次的活動訴求中提出三點,首先要求交通部立即「依法」開法重機在高速公路上的路權,再來是開放重機停放一般機車停車格,最後廢除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有關內側車道「禁行機車」與「強制兩段式左轉」的條文。

台灣最常見的禁行機車,讓騎士只能處在相對危險的外側車道。(示意圖,圖片來源/ Google Map)

活動發起人YouTuber「通勤者之歌」抨擊,交通部10多年來沒有依法行政,推託「民調」有高達6成民眾不贊成重機使用高速公路,但是交通部高公局1年僅做1份民調,就說其可信度高;他也補充單一機構的唯一一份民調可信度待議,與選舉時民調不可能只做一份道理相同。另外這份民調中,民眾甚至高達7成不知道重機立法三讀通過可行駛高速公路12年,也不知道重機行駛高速公路「需要持有小型車駕照」,但是高公局並未與社會溝通。

強制兩段式左轉行之有年,但卻會使部分路口使用規劃受限。(示意圖,圖片來源/ TVBS)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黃柏岳也表示,政府長期透多歧視性政策霸機車排除主要交通系統之外,美其名為了你安全而限制,比如道安規則99條,內線禁行機車形同把機車這種相對容易受傷的運具推到外側車道,讓他們自己去與違規並排停車、突開車門、公共運輸車輛切進切出的危險狀況搏鬥。另外黃柏岳也說到,台灣長期以來的車本交通,造成不少地方「一人汽車」的塞車狀況,若是政府有心解決,應該還給機車完整的路權,一方面是為了安全,一方面也能解決塞車問題。

交通部目前的態度似乎偏向維持現狀,但未來是否變更,變數可能也不小。(示意圖,圖片來源/ 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最後關於重機團體所提出的要求,交通部路政道安司發出新聞稿表示,交通部將會持續觀察,適時會同地方政府檢討可行做法。再提出重機上高速公路訴求,依照106年與109年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2次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觀察檢核作業,其中路線有國道3甲高速公路、省道台64、台74及台88等快速公路,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3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有「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之意識仍有不足。再來是高公局在102年至112年辦理10次民意調查(1年1次),不贊成比例仍約6成,還是要等民眾有共識之後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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