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議題方面,原先因為民眾檢舉過多,認為「警力不足」的狀況下限縮民眾檢舉,後來隨著行人地獄議題不斷發酵,去年開放民眾檢舉之外,再落實違規記點制度,但是仍有職業駕駛反對。因此相關單位再次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再度限縮民眾檢舉,草案初步擬定之後,讓可以檢舉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被視為「微罪」,不予民眾檢舉。
不過道交條例草案更是引發許多民眾的怒吼,其中佔用身障者車位與未戴安全帽都不予民眾檢舉兩項中引來民眾不解,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民間建議佔用身障者車位不可以排除檢舉,至於不戴安全帽是否排除則是交由立法院討論。交通部長王國材於4/17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受訪說到,目前10項排除民眾檢舉是交通環境整頓前的權宜措施,但民眾遇到不予民眾檢舉的違規情事,仍可撥打報警電話,由警方前往現場處理。
至於10個微罪不舉發的項目中,正反意見都相當多討論,尤其第2項的手持電話通話與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都是相當危險的違規樣態。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表示,他們無法理解行政院竟然會通過這些項目不得檢舉,除此之外,違規停車的問題透過第5至第8項全部不開放檢舉即記點,對於守法的駕駛來說形同放任違規。
事實上目前國內的交通問題還是需要透過完整的交通教育 (Education) 、交通工程 (Engineering)與交通執法 (Enforcement) ,但是執法方面短時間內修改多次,用路人受到朝令夕改的影響,對於交通法規的認知沒有時間理解,就又要進行修改。然而交通管理上似乎尚未提出一套完整的規劃,不斷提出願景的狀況下,該如何落實還有待相關單位的實際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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