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舉發之違停不給檢舉!網有感而發:還未公告就感覺違停變多了

行政院目前尚未公告微罪不舉發,但有民眾問為違停數已明顯變多。(示意圖,圖片來源/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早在去年年初,前立委陳歐珀提案修法限縮民眾檢舉項目,引發民眾的反彈,同時被冠上「違停之父」的稱號,後來又通過修法強力取締汽機車各式違規,更加強違規記點制度,短時間內車輛停讓行人與違規停車的情事大幅減少,不過這卻引來職業駕駛大表不滿。直到近期又再次修法,行政院也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案,內容最引發爭議的是大多數的違規停車樣態不予民眾檢舉。

微罪不舉發包含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都不予民眾檢舉。(示意圖,圖片來源/ TVBS)

修正案中更讓人訝異的是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也不予舉發,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去年6月底的交通新制上路之後,道路安全有所改善,因此檢討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不過有民眾表示,微罪不舉發的條文都還未公告,各式違規卻早已佈滿街道,包含斑馬線違規停車、騎樓停滿機車以及被違停擋住嬰兒車路線等等,讓人深感台灣交通的無力感。

下方網友也無奈地說到,台灣的交通已經病入膏肓,尤其違規停車的問題短時間內不斷修改,調侃到既然改變不了,乾脆一起加入違規。網友表示:「打不贏,所以我也加入他們了!」、「微罪不舉,不停最笨!」、「要感謝交通部長!」、「要命還是要方便?台灣人選擇不要命!」、「偉大的政府還能收緊檢舉範圍才令人讚嘆!」、「違停真的好多…大馬路也不靠邊,直接違停在那…」、「打不贏就加入,一起違停不舉發超省停車費!」

先前因警力不足開放民眾檢舉,然而目前警力依舊不足,卻仍限縮檢舉。(示意圖,圖片來源/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綜合網友的回應可以看到,多數民眾仍舊對違規停車深感不滿,但是最早之前開放民眾檢舉是為了滿足警力不足,如今警力仍舊不足的狀況下,又再次限縮民眾檢舉,違停問題似乎早已成為交通中無法去除的病灶。隨著法規的不斷調整,交通問題仍舊沒有獲得根本上的解決,交通地獄的持續時間恐怕還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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