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民眾對於交通方面的抱怨越來越多,主要是相關單位只要出現重大車禍,第一件處置方式選擇大執法,後來就是設置科技執法或是測速照相,然而這根本沒有改善易肇事路口的特性,絕非一昧的降速才是安全,但交通部似乎仍抓不到改善重點,這也讓民眾批評,搶錢似乎才是政府認真看待的事情。
日前審計部就發現政府的道安方案花費11億元左右的預算,卻還是讓受傷人數創下10年新高,近日審計部更是提出新的證據打臉政府對於交通建設;審計部表示,透過調查發現全國28個連續3年容易肇事的路段與路口中,有7個地方的執法設備與肇事原因不相符,也就是說肇事原因不是超速,但各地政府卻設置科技執法抓取超速,頭痛醫腳的案例引爆民眾的憤怒。
而這些地點中,包含了基隆市仁一路至愛三路,其主要肇事原因為「未依規定右轉彎」,台北市福國路至承德路六段,其主要肇事原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新中北路二段、榮民路、榮民南路主要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這些地點都設置了科技執法,執法內容都針對闖紅燈、測速照相、跨越雙實白線等等為執法項目,明顯與肇事原因不相符合,其他地點也都有相同的狀況,各地政府似乎都有默契的先設置執法設備,卻沒有改善道路情況。
遺憾的是改善各地的交通狀況也絕非交通部能夠處理,主要原因是交通部對於交通的「因地制宜」政策,導致交通規畫沒有統一職權,以雙北市來說部分路段已經取消內側禁行機車以及強制兩段式左轉,但是離開雙北市之後,其他地區卻還是有這些規定,這也導致機車騎士到不同地區需要遵守不一樣的規定,混亂的狀況讓騎士根本無所適從。
除此之外各地區不斷增設科技執法與測速照相等等設備,但是交通死傷率並沒有明顯降低,先前政府也提出數據表示超速並非肇事主因,更多的還是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違規。只不過目前台灣管理交通的方式還是以取締、執法、開罰為主,想要改善交通狀況,道路設計與交通教育還是防範車禍意外的重點,交通部能否正視問題的癥結可能還考驗官員們的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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