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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嘜違規!交通新制7/1上路 「增13可檢舉違規」罰則一次看

交通新制上路僅三天,許多新制是6月30日就上路,用路人要小心,千萬別違規被檢舉顧好荷包,立法院4月15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有強化停讓保護行人、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以及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四大核心,還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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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若改造成日本要耗時多久? 網提議檢舉罰鍰三成當獎金立刻見效

現在多數民眾都意識到台灣不只是行人地獄,機車與汽車同樣都是交通混亂的受害者,轉頭看向日本,不禁羨慕他們的交通環境是如此的友善;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當初也是用血與淚才換回今日安全的用路情況。早在1955年至1964年之間,日本交通死亡人數破萬人,比戰時的死亡人數還多,因此被稱為交通戰爭,後來還發生過二次交通戰爭,當局因此推動住宅區限速30公里、道路重新規劃、增加測速照相與加重違規處分等等多種措施,在多年的整治下,才成為現在國人看到的交通環境。所以就有網友提問:「如果想改成日本一樣的用路狀況,需要耗時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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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縮檢舉減少員警工作量0.15天 民眾怒噴:本就是修法邏輯錯誤還不認?

先前陳歐珀立委修法限縮檢舉,理由為基層警力不足,大量的檢舉會使工作量增加,因此為了減少執法單位的工作量,限縮檢舉勢在必行,同時提出遇到違規事件,民眾可以直接撥打電話請員警到場處理,許多人紛紛懷疑警力不足的情況下,沒時間處理檢舉事項,就有警力現場處理違規?至此政府單位並未多做回應。直到現在檢視成效,沒想到交通部表示員警減少了0.15天的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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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何時能洗刷「行人地獄」臭名 網:人行道檢舉違停到底何時開放?

相信「行人地獄」是近期網路上熱蒐的關鍵字,因為立委陳歐珀提案將民眾的檢舉權力由63項限縮至46項限縮,自此民眾若遇到違規情事,只能請執法單位現場處理,無奈的是現在警力吃緊,執法人員抵達現場時,違規者早已離開。不過就在去年也是由同位立委提案,研議將臨停占用人行道重新納入檢舉項目,當時交通部長王國材與警政署交通副組長劉振安都表態支持,只不過到了現在,時間過了將近4個月,還完全沒看到此案的下文,就讓民眾批評:「一隻狒狒死了都比台灣每年在交通死超過3,000人重要,人行道違停檢舉到底甚麼時候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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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嫌重機亂停車還愛插隊? 網友:某些四輪駕駛也一樣不必戰車種

隨著我國政府對重機的態度日漸開放,人民在交通工具的選擇上也多了不一樣的選擇,但是我國關於重機的法規可說還不夠完善,多數人民也不太了解大家重機到底算是機車還是汽車,並認為重機騎士都只會亂鑽與違規。就有網友發問,每次下班塞車的時候,汽車只有一線道,右邊是雙實白線與機車專用道,遇過的重機幾乎不會跟著汽車排隊,都跨線騎去機車道,等沒車在切回汽車道,想請問網友:「這就是正常的表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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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申訴受理沒回應擔心逾期未繳? 過來人分享:等快3個月也別意外

許多汽機車駕駛不時會在社群平台上分享受到民眾檢舉而被開單的事情,近期就有網友在網路上詢問,自己在收到一張民眾檢舉的紅單後,覺得罰單裁決有疑慮,所以依照罰單上的「應到案處所」,上網進行線上申訴申請,但已經到到快接近罰單繳納期限,都沒收到申訴成功與否,擔心逾期未繳被開罰。正巧有其他網友也碰上類似情形,並且分享自己的經驗:「要繳費時還被告知申訴中沒得繳,所以就繼續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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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檢舉魔人貼身跟拍 6分鐘內不得連續舉發條文初審通過

近年來由於行車紀錄器普及,加上智慧型手機等個人行動裝置拍照功能提升,民眾蒐證、檢舉交通違規的難度大幅度降低,也成為補足警力缺口,協助取締交通違規的方式之一。不過,也因為民眾檢舉難度相當低,甚至衍伸出大量檢舉、連續檢舉等爭議事項,先前就曾經有大貨車於7分鐘內連續超車而收到11張罰單,遭罰495,000元,雖然後續經法院判決撤銷9張罰單,也凸顯「檢舉魔人」仗勢配有行車影像紀錄器,透過跟車追拍、連續檢舉的亂象。為了避免衍生爭端,也減少民眾申訴、上訴不便,立法院今日 (10/8) 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民眾檢舉比照警方逕行舉發規定,兩件違規事項時間必須相隔6分鐘以上,或者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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