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政府對重機的態度日漸開放,人民在交通工具的選擇上也多了不一樣的選擇,但是我國關於重機的法規可說還不夠完善,多數人民也不太了解大家重機到底算是機車還是汽車,並認為重機騎士都只會亂鑽與違規。就有網友發問,每次下班塞車的時候,汽車只有一線道,右邊是雙實白線與機車專用道,遇過的重機幾乎不會跟著汽車排隊,都跨線騎去機車道,等沒車在切回汽車道,想請問網友:「這就是正常的表現嗎?」
而另外一個網友也提問:「重機爽停機車格,車主還無所謂,現在的重機是想上國道又想鑽,不想付汽車停車費又要停車,想鑽車又不待轉,都給重機玩就飽了?」。下方認為重機是交通亂源的網友也贊同的表示:「重機意外嗎?」、「重機99%是垃圾!」、「檢舉啊!」、「正常啊!重機就是可以遊走二輪和四輪之間。」、「路上出現好重機的機率跟好計程車差不多。」、「紅黃壅塞自動切換為白牌,理所當然。」
不過也有人認為會鑽車縫與違規的騎士比較少,況且汽車也是有違規亂停與鑽車的駕駛,要指責的不是重機而是騎士,並表示:「這干重機甚麼事?是騎士素質問題吧?為甚麼要戰車種?」、「四輪不鑽車縫是因為車道不夠寬好嗎!」、「放心,再寬一點汽車也是鑽,大家都一樣,戰車種大可不必。」、「汽車都不排隊了,要求重機排隊?」、「汽車乖乖排隊的也很少,想插就插。」、「重機佔了汽車格,只會更難停車。」、「沒停四輪大爺的位置就不錯了啦!」、「你看看違規停車的四輪大爺有比較少?」
事實上根據目前的法規規定,排氣量大於250c.c.以上的重機,想要停車,就必須依小型車規定辦理,不可以停一般機車格,但是汽車格可以一格停多部重機,以利空間的利用。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的法規存在一些盲區,有像Honda Goldwing車系車長達2,630mm的豪華型休旅車款,也有像Vespa GTS 300車系,車長僅1,950mm,甚至比普通白牌機車的Kymco KRV的1,980mm還短,若不看車輛大小,一昧的要規定重機只能停入汽車停車格,似乎稍嫌粗暴,再加上法規對重機的規定模糊不清,既然比照汽車卻又不能上高速公路,車不大卻只能停汽車停車格,種種法規限制都讓重機騎士無奈。
另外台灣目前的法規規定如果遇到前方紅燈,車流為「靜止」情況,重機騎士可以實施車道分割,也就是俗稱鑽車縫,但是車流如果正在移動,則是不可以進行鑽車縫。而騎士在快速道路,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0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至於網友所指的路段,劃設雙實白線若有任何駕駛任意跨越,可以依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33條第一項第12款的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處3,600至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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