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GLC國道追尾緩撞車法院判決出爐! 駕駛開半自駕系統分心肇事應賠償176萬

賓士GLC追撞緩撞車。(圖片來源/ TVBS)

2023年,無論是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都發生不少起駕駛人疑似濫用ACC+Level 2半自動駕駛輔助系統,導致車輛追撞工程緩撞車的事故,雖然因為有蠍子車或野牛防撞車,能避免造成嚴重人員傷亡,但肇事駕駛基本上都要支付一筆不小的賠償金額。近日,法院判決今年3月24日肇事的34歲陳姓駕駛,需要賠償給緩撞車所屬工程公司的總賠償金額高達1,764,050元。

整起事故發生在3月24日上午8點45分,34歲陳姓男子駕駛著白色Mercedes-Benz GLC Coupé,在國道1號北上靠近雲林斗南路段時,追撞當時正在內側車道、由23歲汪姓工人駕駛的工程緩衝車,導致賓士休旅車頭與防撞車全毀,所幸陳男僅手部出現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而未送醫,亦無波及其他用路人。

34歲陳姓男子駕駛著白色Mercedes-Benz GLC Coupé,在國道1號北上靠近雲林斗南路段時,追撞當時正在內側車道、由23歲汪姓工人駕駛的工程緩衝車。(圖片來源/ TVBS)

當天警消獲報到場後,於40分鐘內將事故排除,恢復全線通車,那時陳男確認無酒駕,但是否因為開啟自動跟車系統而分心釀禍,警方當時表示仍須進一步釐清。如今,整起事故經過調查後,雲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提到陳男確認是濫用跟車系統才分心沒注意前方路況,而緩撞設施確認已達全毀,所以工程公司提起之訴訟,請求包括「緩撞設施維修費用1,650,000元、租用緩撞車費用87,750元、拖吊費用20,000元、後鏡頭修理6,300元」等等實屬合理,所以陳姓男子應賠償1,764,050元給工程公司,全案仍可上訴。

工程公司提起之訴訟,請求包括「緩撞設施維修費用1,650,000元、租用緩撞車費用87,750元、拖吊費用20,000元、後鏡頭修理6,300元」。(圖片來源/ TVBS)

判決結果出爐後,網友討論留言表示:「蠍子尾持續熱賣中(感謝)」、「176萬對於開賓士的人來說只是零錢而已吧」、「也是保險賠吧⋯⋯肇事者無痛癢」、「蠍子車股票幾號來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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