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有警方因為看錯車款或車牌而開錯罰單,讓莫名其妙收到紅單的受害者必須花時間與精力去申訴,總會令眾人抱怨警察「瀆職」,倘若撤銷罰單還不成,使民眾必須走行政訴訟流程,更常引發民怨。在臉書爆怨公社上,一名女車主表示,自己收到一張民眾檢舉罰單,確定是警方因為看錯車款與車牌而罰錯人,沒想到二度申訴卻被「踢皮球」似地不斷被退件,令她心累詢問:「還要再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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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女車主貼出收到的罰單照片與發文內容指出,警方開罰一輛遭到檢舉的SYM Fiddle 125,違規事實是「從外車道切換到內車道未打方向燈」,將處1,200元罰鍰,但女車主的愛車明明是Kymco Like 125,卻好巧不巧與違規車輛顏色及造型相近、車牌號碼又只差一碼,結果警方十之八九沒仔細確認,就認定是原Po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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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收到罰單的原Po在貼文中寫到:「9月被開了一張罰單…車款類似,車牌差一個字,明明不是自己,申訴了第二次依舊是要繳錢?」接著提到自己的申訴過程,先是打電話去給承辦人員,收到對方回覆說是警察局要先撤銷,但警察局卻說是承辦人員裁決,猶如「踢皮球」般不願意通過申訴案件,另原Po無奈寫下:「1200…我還可以負擔,但是明明就不是我呀!已經申訴兩次了,還要再申訴嗎?心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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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Kymco Like 125與SYM Fiddle 125可視為同級對手,都主打歐風設計,因此有著雷同的風格,但光就車尾輪廓與車燈造型,仍然可以輕易辨識兩車款之差異,且原Po在申訴檔案上附上愛車照片,可以看到Like 125沒有車身防護桿,明顯和違規的Fiddle 125不一樣,更甭提警方應當詳細確認車牌號碼是否一樣。還有認建議:「車牌拍的這麼模糊怎麼過的?這種的不是都有爭議就不會開單了,還能開單?你應該申訴車牌不一樣,去調原始影像跟你的車牌核對,這樣才能確定哪邊有問題!之前就有複製車牌的情況出現,要是遇到了,就可以拿原始影片跟你的資料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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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網友看完貼文,一致建議原Po提告警察「瀆職」,不乏有人開砲:「W、M傻傻分不清~」、「不是伸訴而是要提告這些公(誤)人員瀆職,要求國賠並建請公務人員懲治辦法!」、「監理站人員就是擾民,總有一天兩輪跟四輪會分辨不出!」、「反正現在就是沒有懲處機制,人民怕麻煩,警察隨便開單就能爽賺」、「1999打下去,問到底誰負責?」、「我是你的話我會兩邊都再打一次電話然後錄音,記得詢問接電話的人員姓名職稱,然後一起提告瀆職!」、「明明就是執行員警有問題,但總是要無辜民眾善後」、「你應該在選舉前找議員,一定給你辦個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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