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沒想過的檢舉罰單! 窄巷口禮讓行人竟被警方判定「違規臨停」開罰?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分享,自己收到一張完全沒印象的「違規臨停」罰單。(圖片來源/ 爆料公社)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分享,自己收到一張完全沒印象的「違規臨停」罰單,在向新北市交通裁決處調閱觀看檢舉影片後,發現自己明明沒有任何臨停行為,只是單純為禮讓行人與車輛通行而靠邊停下,竟被後方機車騎士檢舉,且警方更判斷短短秒數等候屬於臨停,因此認定違規屬實,讓發文者怒斥:「欲加之罪,在新北開車還要禮讓行人嗎?」

原Po表示自己只是單純為禮讓行人而靠邊,竟被後方機車騎士檢舉,且警方更判斷短短秒數等候屬於臨停,因此認定違規屬實。(圖片來源/ 爆料公社)

整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8月19日晚上7點53分,原Po駕車行經新北市土城區明峰街,並表示:「 此路段巷弄狹窄常須禮讓會車,且S型設計,因此都要放慢速度注意路口狀況。 」從後方車輛檢舉原Po的影片可以看到,當時機車騎士與原P駕車都要右轉,而原Po見到對向有來車也要駛入、路旁又有行人,因此在接近路口處靠右讓出車道空間,並停下等待行人與對向左轉機車行走。

原Po見到對向有直行來車、路旁又有行人,因為認為後方機車騎士可能要直走,因此在接近路口處靠右讓出車道空間,並停下等待行人行走。(圖片來源/ 爆料公社)

原Po強調:「短短幾秒禮讓動作,後方檢舉民眾不耐等待,超本人車後疾駛而去。該影片非常清楚簡單且沒任何爭議,根本不用特別判斷都看得出本人完全遵守交通規則駕車禮讓行人,路口停看聽小心駕駛。」結果不論是警方或是承辦人員,通通認定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內臨時停車」,因此開罰600元,且在與承辦人員觀看影片時,承辦方還操作畫面暫停,不斷對原Po說:「現在也沒人啦!你也沒開阿,你把他車擋住了」、「 裁決會參照分局的回覆。 不服自己去法院提訴訟啊! 」,表明申訴無效。

承辦方還操作畫面暫停,不斷對原Po說:「現在也沒人啦!你也沒開阿,你把他車擋住了」、「 裁決會參照分局的回覆。 不服自己去法院提訴訟啊! 」,表明申訴無效。(圖片來源/ 爆料公社)

原Po認為,檢舉畫面根本沒照到剛剛路過的行人還在自己車側旁:「如果照他們的說法,那我不應該禮讓行人?應該直接撞下去?或行人剛過還在車邊,狹小路口我要馬上踩油門? 注意完前方禮讓後,連一點注意周遭巷弄狀況1秒的時間都不能有?況且當時應該就是注意到後方騎士超車切入本人車前,所以沒跟他硬擠」,最後便不滿表示:「有這樣的分局員警判斷能力,跟形同虛設的裁決申訴單位!禮讓行人卻遭吃罰單,還要浪費時間上法院提訟訴!浪費司法資源!」、「在新北市開車還需要禮讓行人、行人優先嗎?巷弄內一直開就對了!」

原Po不滿表示:「有這樣的分局員警判斷能力,跟形同虛設的裁決申訴單位!禮讓行人卻遭吃罰單,還要浪費時間上法院提訟訴!浪費司法資源!」(圖片來源/ 爆料公社)

網友紛紛留言回應:「禮讓行人也罰.不禮讓也罰…啥小政策?」、「讓了被檢舉、不讓搞不好又被檢舉,可能魔人屎快拉在褲子上,腦羞了」、「承辦人員是不是沒開過車?真悲哀!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很難,這是人性,找其他申訴管道才對」、「要求看檢舉人的後鏡頭,如果沒有,可以用這個理由申訴看看,他無法證明你停車了(要強調你是為了禮讓行人,非無故於車道中暫停)」、「是否要執行公投,讓執法員警更能注意相關法條問題,不然警察開完單,只會告訴你,有異議麻煩去申訴。申訴是人民的權利,開單亦是,員警的權利,但是,太多的老鼠屎濫權了。」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原Po的賓士車看起來後視鏡已經收起來,代表原Po應該是已經在停車,但原Po說明後視鏡是正常開啟狀態,與收摺的模樣不同。其他人則建議,讓法官去裁定才是證明清白的最好方式。

(圖片來源/ 爆料公社)

延伸閱讀:

Total
2
Shares
上一篇

Supercar Blondie開箱Hyperion XP1原型車 用上NASA技術果然又猛又會噴水!

下一篇

Alphard皮繃緊點! 極氪Zeekr推出009純電豪華MPV進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