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交通違規中,有部分致人受傷或是喪命的間接原因與違規停車有關,先前相關單位為了杜絕違停一再發生,修改部分道交條例,只要違停不只會祭出罰單,更會登記違規點數,民眾檢舉同樣比照辦理。但是經過某些團體的抗爭之下,這項規定暫緩執行,而根據近期資料指出,新北市交通違規取締件數總計來到319萬9,561件,其中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佔了136萬多件,是違規行為比例最高的。
以新北市違規事實中最高前10大類,違規停車佔78萬3,677件最多,違規臨時停車第二名,來到58萬1,678件,其次是未依規定使用閃光燈30萬5,578件。統整前2名的違規佔了高達136萬多件,部分路段很有可能因此發生交通堵塞,更嚴重還有可能會間接致人受傷或死亡,減少這些違規是目前違規中最需要阻止的。至於其他違規項目,依序為超速24萬4,053件,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為22萬7535件,闖紅燈21萬6,052件,逆向17萬9,087件,不遵守號誌、標誌與標線9萬3,430件,行駛人行道7萬零11件,未戴安全帽5萬9,603件。
統計這些違規行為,若都是以最低罰鍰300元計算,民眾繳納的違規費用來到9億5,986萬元以上,相當可觀。聚焦在違規停車中,先前政府為了打擊民眾任意停車,祭出雙重處罰,短期間內確實出現明顯的改善,但是經過部分團體的反對,認為影響質借駕駛生計以及配套措施不足的狀況下,推行嚴厲的罰則無助於交通的幫助,反而影響職業駕駛的權益。
事實上國內的交通環境確實還未達到理想的狀態,重罰固然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臨時停車以及停車都是民眾必要的需求,配套措施可能需要相關單位針對道路設計進行改善。而其他違規行為,比如逆向等,單一縣市竟出現21萬多件的狀況,顯然部分用路人可能不太在乎交通規則,因此若想要使國內的交通環境更好,交通教育、工程與執法都需要全盤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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