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臉書爆料公社上,一名網友分享一張自己收到紅線違規停車的罰單,但令他相當不滿的是,明明整條小巷就是私人土地,卻被違法畫設紅線,而他停在私人土地不僅被亂開單,警方還丟了一句「有問題你可以去申訴」就拍拍屁股閃人,遂怒噴「蘆洲分局的員警還有小隊長,你們對於違法開單都不用負責,不用道歉嗎?」
從原Po貼出的罰單可以看到,他於2023年9月15日晚上10點多,將車輛停放在蘆洲區信義路222巷20號旁,而該處其實是自家房子旁的空地,不是騎樓,不是道路,不是排水溝,停車所在地屬於私人土地範圍,並非規劃為公共開放空間,沒想到卻被劃設了紅線,還遭開罰「在畫有紅線路段停車」,令他相當傻眼。
起初有部分網友認為原Po是違規還嘴硬,但原Po循正當管道進行申訴,最終也申訴成功,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予以撤銷罰單,原Po怒嗆「果然網路一堆酸民、鍵盤俠,明明就是開錯罰單,然後罰單也撤銷,就是最好的證據跟證明,一堆人腦補不相干的東西,是想證明什麼嗎?」
原Po發文更想表達的是,警察草率開單、辦案,不需要重視,為何只能讓百姓忍氣吞聲,要耗費時間精神與金錢去跑申訴流程,承擔警察的過錯?「我們只是希望大家正視產權合法問題,警察開單合法性問題,一堆人躲在鍵盤後面就是要嘴,自以為正義,都忽略本事件是警察烏龍開單」,原Po認為,警察大部份是好的,只是不能容忍一些警察為了業績草率行事。
「很想對你們提出刑法第169條誣告罪,對你們草率辦案很不能認同,是不是有很多人也遭到你們這樣欺負呢?」原Po對蘆洲警方提出控訴,訴求公平正義原則爭取公民權益,否則檢舉人跟誤開罰單的員警都不須負任何行政過失責任,根本是現今檢舉制度亂象與警民對立的原因。
對於原Po的發文,網友依舊是分成兩派立場,一派是認為錯不在警察,「這是個案吧!警察認真開單就對了⋯⋯最討厭警察不開單那種」、「如果還需要查證那要警察幹什麼」、「責任在於劃線的那個人,不在開單的那個人」、「警察的職責是開單,查證並不在責任範圍內」、「道路是提供市民共用、既成公用道路、警察又沒權力去查私人土地所有權、所以要向公所申請禁止劃紅線才對」、「這個就是法律的漏洞了,紅線內外幾公尺內不能停,它可沒說私人土地就不用罰」。
另一派則是認為誤開單擾民並不可取,應該要有懲處機制:「開錯的罰款算到員警頭上這樣他們每一張罰單都會變得很仔細」、「警察開單都沒在管的,被申訴根本也不痛不癢!」、「修法,警察亂開單,要將罰單自己吞下,自作虐不可活」、「不懂法卻可以執法…跟沒考執照卻拿手術刀的醫生有什麼差別」、「如果有法源依據支持捍衛權益提告!公務員有權無責真的要改」。
「2024第三屆金CAR獎」即日起到2024/1/22止,選出你的Dream Car,iPhone 15和總價超過10萬元的汽車周邊抱回家➜ https://bit.ly/4793tlB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