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祁 / 攝影謝古菁報導】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被稱為「窮人高速公路」,貫串由北到南,卻不收取任何通行費,並設置固定與區間測速照相。日前在苗栗縣後龍路段,有駕駛在速限8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了104公里,時速高達184公里,被測速照相給拍下,不但吃下一張24,000元罰單,還要面臨吊扣車牌6個月的罰則。
西濱快速道路設有固定與區間測速,只要超速就會開罰,罰鍰至少3,000元起跳,超速越多罰越高;該名駕駛開著Lexus轎車行經台61線北上97.55公里處,道路限速80公里情況下卻飆出時速184公里,被測速照相逮個正著,由於其超過道路速限104公里,不但會被罰24,000元,還將遭吊扣牌照。
苗栗縣警局表示,根據該車牌號碼所登錄的車籍資料,比對廠牌、款式、顏色及出廠年份確實後,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嚴重超速者,開罰並吊扣牌照。而過去每當有測速照相抓到嚴重超速時,某些車款被設備偵測到的速度總會引發爭議,質疑其性能真能開那麼快嗎?會不會設備又出問題?但這回被拍下的是一輛Lexus IS,有網友就笑稱:「車主最好別說這輛車開不了這麼快,說不過去囉!」
苗栗縣警局表示,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已於今年1月1日啟動,至1月30日午夜12點,為期30天。苗栗縣警局長陳武康也表示,道路設計速限係依其路段等級訂定,呼籲駕駛人切勿超速行駛,避免車輛失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及人員損傷,還得面臨刑、民事究責,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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