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要鼓勵多人乘載、減少獨自駕車的能源消耗,國內外公路單位都在國道規劃了高乘載專用道路,國外稱之為HOV Lane(high-occupancy lane)。國內高速公路規定小客車須承載3人(含)以上才能行駛於高乘載車道,而美國則是2人以上即可上路!
不過日前在德州有位34 歲的孕婦Brandy Bottone開車在美國75號高速公路南行,為要快點接到她年幼的兒子,她決定走HOV Lane高乘載車道,但不久之後,便遇到了一個警察檢查站。警察見她獨自一人駕車遂將婦人攔了下來,並以目光掃一遍車內後問到:「車裡還有其他人嗎?」孕婦指著自己的肚子說:「嗯,是的,我的寶貝女兒就在這裡。」
對此,美國公路警察並不接受,並對孕婦開出一張215美元的罰單。但Brandy Bottone不滿地對警察說:「我肚子裡的女兒是條生命,也算是個人」,認為開罰不合理!警察則向她解釋:「高乘載兩個人是指確實佔用2個座位,因此在肚子裡的生命並不算!」
事件爆發之後,在美國引發廣泛的討論,還牽扯到近期吵得沸沸揚揚的墮胎議題,甚至鬧到有點泛政治化。而當地車媒在發布這則訊息後也引發車友熱烈討論,不過網民們倒是看法相當一致地認為「該名孕婦有點無理取鬧」,因為雖然德州法律承認未出生的孩子是州裡的一個人,但依交通法規來看,母親子宮裡的孩子並未佔用額外的座位,孕婦獨自駕車不符合HOV Lane的使用標準。
就此案件看來,台灣的高乘載規定似乎還比較寬鬆友善一點,因為在台灣將孕婦以2個人計算,因此「先生+孕婦=3人」的情況下,可於高乘載時段或路線行駛,並不會攔查開罰!目前得知,對此裁罰不服的Brandy Bottone將於7月20日前往法庭上訴,為自己的行為與認知繼續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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