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去年11月在在斗六市的大學路跟中山路口啟用全縣第一座科技執法設備之後,即將在7月15日於虎尾鎮的文科路跟廉使路路口啟用第二個科技執法點,而新的科技執法設備主要是取締超速、闖紅燈以及未禮讓行人三個重點違規項目,會路過的用路人要套別注意了。
由於虎尾鎮的文科路跟廉使路口為全縣十大易肇事路段之一,所以雲林縣政府向交通部爭取了280萬的經費,在此處設置全縣第二個科技執法點。新設立的科技執法設備整合了超速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與攝影機;文科路速限為60km/h,除了超過10km/h內不會舉發之外、其他超速都會開單,而且車輛行經斑馬線未禮讓行人的話科技執法也會直接舉發,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能與行人前進方向保持三公尺的距離,就符合未禮讓行人的定義。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超速20km/h以內罰鍰為1,200元,20~40km/h之間提高到1,400元,40~60km/h以內則是1,600元,切記超速60km/h以上就算是危險駕駛,罰鍰最高到2.4萬之外還會當場吊扣牌照;至於未禮讓行人方面,按照目前條文規定是處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不過行政院已經拍板相關罰則加重修法草案,未來汽機車駕駛不禮讓行人的罰鍰將一舉提升到6,000元整,提醒用路人上路都要遵守交通法規,避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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