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向來以嚴苛環保法規著稱,但提到科技執法工具應用,某種程度上遠遠不及台灣乾脆快速。加州立法機關日前通過法案,將從2023年1月開始到2027年12月為止,在這段期間內將使用聲音偵測相機在西岸的6個城市裡面取締超過規定音量的汽車。然而,加州州長Gavin Newsom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內簽署。
根據加州參議院第1079號法案,從2023年1月起的5年內,使用「聲音啟動執法系統」也就是搭載感測器的相機,只要任何車輛發出的噪音超過法定標準,該系統就會拍攝紀錄下來,以供執法機關開罰。一旦系統觸發,相機應該能夠將車牌的清楚影像紀錄下來。
目前加州現行關於汽機車的噪音限制為汽車不得超過95分貝,機車則是80分貝,這項規範在1985年的時候通過立法。不過就像是台灣環保署推動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最大的疑慮還如何在車潮當中辨識出超標車輛,以及分辨汽車與機車的不同標準,對此加州官方還沒有提供進一步訊息。
法案中並沒有具體提到這些「聲音啟動執法系統」會安裝在哪個城市的哪一條路上,加州參議院發言人Anthony Portantino表示,執行細節就交給各城市當局來決定。
但1079號法案並非只提供執法單位武器,同時也給用路人一些保障。包括科技執法路段必須要有標誌提醒,而且首次違規者不會開罰,僅給予警告而不用付錢。市政府還要提供暫時無法支付罰款的低收入族群支付方案、延遲選擇甚至是罰金減免。
其實加州並非第一個要應用「聲音啟動執法系統」的地區,紐約現在已經有類似系統正在運行當中,超過標準的車主最高將面臨875美元,約合新台幣26,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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