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動車銷售規模日漸成長,目前為鼓勵使用電動車而採用的免徵「牌照稅」與「汽車使用燃料費」優惠措施是否該訂立退場時間表?也成為討論話題,2021年更首度出現「汽燃費」徵收額下降現象,讓電動車免徵汽燃費討論再浮上檯面。為此,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表示,電動車雖然無需使用燃料卻依然會使用道路,未來亦會朝向徵收「汽燃費」方向前進,只是該以何種方式?何種名義課徵?目前仍在研擬當中。
目前汽機車徵收的「汽車使用燃料費」屬於地方稅,目前以汽車排氣量為課稅標準,採用「隨車徵收」方式徵收,收入主要用於地方道路養護。雖然名義為「汽車使用燃料費」,實際上卻更像是「道路維護管理費」,只是以「汽車使用燃料費」為名義向車主徵收。由於電動車銷售佔比增加,2021年汽燃費徵收額首度下降,現階段電動車免徵汽燃費優惠措施在未來電動車普及後會否影響地方道路維護?為此,交通部長表示,電動車亦必須使用道路,未來徵收汽燃費勢在必行。
不過,究竟該採何種方式徵收,該是隨車徵收?依里程徵收?隨車徵收又該以車重還是馬力作為標準?目前都尚未定案。根據交通部長王國材接受立委質詢的回覆,如果未來汽燃費改採隨油徵收,電動車可能會因為用路無需用油而缺乏徵收依據。如果採用隨里程徵收,又會面對里程計算方式,或者是否該另外裝設「里程表」問題。等於是對於隨油、隨里程等方式持反面態度。
也就是說,交通部長對於電動車汽燃費徵收方式依然傾向於「隨車徵收」方式,也就是與目前汽燃費徵收方式相同,擁有車輛無論有無使用都須徵收汽燃費,但是該以何種標準?會不會將汽燃費改為「道路使用費」,讓這筆費用更「名符其實」?目前上為有定案,也還在初期討論當中。
相較於電動車汽燃費討論還在初期階段,牌照稅目前已有相關標準出爐。基本上已經朝向依馬力作為課稅標準,收費則比照原有牌照稅劃分10個級距,從最低1,620元至11,700元不等。如果以目前臺灣電動車市場銷售表現最佳的Model 3來說,Standard Range、Long Range與Performance等3款車型分別要支付15,210元、28,220元以及117,000元牌照稅。然而,這套標準為2011年時所制訂,會否有後續檢討仍需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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