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洛杉磯議會通過決議,全市總計45所校園的周邊道路速限將由原本速限時速25英里(40公里),下修為時速15英里(24公里),起因是當地多起交通事故中,有一位母親與孩童在小學周邊道路,正準備通過行穿線時,遭到車輛撞擊,送醫後不治身亡,因此決議加強校園周邊的行人安全。當地交通局將設立「學校安全區」,新的速限設定為特定時段有效,其中時速24公里的速限限定為學生上下學的時間,而平時非學童上下課時間,則是速限時速48公里。
另外根據加州當地的法規規定,學校周邊速限為時速40公里,不過可以依照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可以設定更低的速限,目的是為了保護學童。至於台灣也在前些時候推出「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其中就有提到將以道路工程的方式,改善校園周邊的道路,同步推動降速至時速30公里,預計可以改善原台615所校園。
對此部分網友表示台灣現在有針對行人的路權做出修改,以學區30km/h的道路速限,其實沒有比國外還要差了,並提出看法:「台灣有些學區時段性直接禁止任何汽機車進入,規劃上其實已經不錯了!」、「新的道安綱領有說到速限30公里,不過該怎麼抓超速可能還要研議吧?」、「部分學區時段性就封路,沒有比較差!」、「新制會推行學區速限30km/h,洛杉磯24km/h,兩地好像差不多了!」、「台灣要不是交通傷亡人數出現新高,可能也不會有這麼多積極作為吧?不過有改變就是好事!」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儘管速限降低,但沒有積極取締的情況下,可能還是不會有駕駛人願意遵守,並表示:「速限是一回事,執法單位沒抓就不會有人遵守。」、「速限低是好事,可是要如何讓駕駛人自己降速不太容易。」、「大家都知道不能闖紅燈,但還是有人闖,代表速限再低,還是有人會不遵守!」、「降速很好,但是違停還是一樣?」、「就算大家都照時速,那違規停車的問題還不是一樣多?」、「偏鄉的小學還不是一樣,人行道都是四輪大爺違停的!」
從美國洛杉磯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當地對於行人的保護與駕駛人的權益都有兼顧,尤其時段性降低速限更是台灣所沒有的,如果國內也能根據時段進行時速限制,可能對於不同的用路人都有幫助,尤其夜間學區根本沒人,只能時速30公里可能還有討論的空間。不論如何,國內開始對行人路權的關注,擺脫行人地獄或許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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