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韋辰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駕駛若不在行人穿越道前停讓行人罰鍰上限提高至6千,不過21日卻傳出警政署建議「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不讓行人將加重罰6000元」引發民眾,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立刻撤回,表示今(6月26日)日交通部將會和內政部、警政署再討論執法標準,由於新法周五就上路,要力拼本周定案。
21日傳出交通部將公告警政署「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預計6月30日施行。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然措施一公告就民怨四起,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立刻表示要重新研議,因為在比較長的馬路,如果在遠端有人踏道人行道近端就要停,這是不合理的。
他指出,過去警政署是行人跟車距離3公尺就執法,但部分車輛開的很快,且行人在移動中,距離太近仍有點危險,因此將會朝近端(過行穿線中線)有行人通過時就要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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