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台64線重機從後方高速撞上汽車的事故,又引起了一波關於車燈為何會沒有開的熱烈討論。事實上2017年後無論是汽車還是機車,在交通部「車燈恆亮新制」下都要配備晝行燈或是具備自動啟動功能功能的頭燈,而且若在高速公路上未依規定使用最高還會被罰6,000元罰鍰!不過頭燈除了照明前方路況跟讓前後方來車辨識自己的功能之外,還具備一些隱藏版「防撞」功能,可說是一輛車上最容易被忽略的安全配備了。
頭燈用法
整體而言,頭燈分為近光燈、遠光燈、日行燈、霧燈,各自都有其適用路況,且都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範使用。例如夜間、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或是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都應開亮近光燈。 一般來說,若非特殊狀況大多都以近光燈為主,近光燈照射角度為向下照射,照明有效距離約30公尺。
遠光燈
遠光燈可增強夜晚的道路能見度,較近光燈更明亮、照射距離更廣,使用時機為行經山區或無路燈路段。由於遠光燈光線採水平延伸設計,照射角度較近光燈高,易造成對向來車因眩光而導致視線不佳,因此夜間會車、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時,都應切換回近光燈,且在燈光明亮的市區內亦不適合使用遠光燈,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視線。
霧燈
另外,霧燈主要用於天候不佳的情況,前霧燈設置於頭燈下方,提供車頭兩側較明亮的照明效果,採用破霧性較佳的黃色光源,亮度較強的後霧燈設置於車尾,在能見度較差的情況下提醒後方來車自身車輛位置;若非遇雨、霧時情況則不得使用。此外,日行燈設置於車輛前方,在白天行駛時讓其他車輛及行人注意到自身車輛位置,提高車輛辨識性。
駐車燈
其實天候不佳的狀況下,車燈還有另一項堪稱是「隱藏版」的駐車燈功能,可以讓愛車停在路邊時不被後方來車給撞上,小小一個動作就能防止荷包大失血。駐車燈功能比較常在歐系車上見到,原則上只要將車輛停妥熄火,撥動方向燈撥桿單側的小燈跟尾燈即會亮起(打左側方向燈就會亮左側燈組,以此類推),來警示前後方來車避免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撞到,而這項功能在容易起霧的山區或是狹小的鄉間小路上特別實用,因為只開啟小燈跟尾燈,所以只起到警示作用並不影響其他用路人。
總結來說,車燈使用時機絕非僅限於晚上,倘若沒留意就可能吃上罰單。以苗栗監理站統計數據來說,在2020與2021年舉發駕駛人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未依規定使用頭燈的案件數,就分別有3,297件、3,618件,這些人被罰3,000~6,000元不等罰鍰;而一般道路舉發案件數,前年與去年分別多達6,421件、6,921件,違規者處1,200~3,600元不等罰鍰。
全台每年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規案件就有約10,000件,為國庫進帳近2,000萬元罰鍰,且大多還只是民眾檢舉才開罰,因此推測實際違規數恐超出想像。提醒駕駛人為了行車安全及荷包著想,務必謹記車燈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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