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5月24日)日交通委員會中,立委陳椒華針對「交通3E」中的「Education教育」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會同教育部釐清分工權責,不過卻發生交通部竟要將文字改成「教育部應會同交通部研議交通安全教育綱領之可行性,釐清分工權責」,簡單來說就是交通部意圖透過文字,將教育青少年交通安全的工作全部推卸給教育部,立委陳椒華表示自己是在交通部提案,並非在教育部提案,也質疑如果全部推給教育部,他們能有多少資源確保交通安全方面的執行成效與品質?
陳椒華進一步解釋,在2011年交通部就針對高齡者開辦「路老師」計畫,但是路老師只有培訓而無檢核機制,在其他年齡層中也都只有交通安全宣導,宣導無法促成道路知識。好在最後提案仍舊以「交通部會同教育部」的文字送出,沒有給交通部在文字方面,造成後續交通教育究竟該由誰來主導的模糊空間;對此網友更是抨擊交通部當初說交通教育佔七成,卻在教育方面根本不想處理,還想卸責給教育部。
網友認為交通部一方面要求警政署提供警力維護道路安全,另一方面還想將教育道路安全的業務甩鍋給教育部,原本權責內必須規劃、測量與施工等等交通相關業務都做得亂七八糟,是不是要考慮將交通部就地解散?並酸到:「交通部一下丟給警政一下丟給教育,這單位要幹嘛?」、「交通3E不靠交通部,要交通部幹嘛?」、「幹脆把權責分出去,交通部就地解散啦!」、「說不定又要成立甚麼辦公室了?」、「原來是踢皮球辦公室,不是行人安全辦公室!」、「應該是交通部提供教材,教育部去執行教育,全部踢給教育部不妥吧?」
再仔細了解陳椒華立委的提案,開頭為「交通部應研擬交通安全教育…」,而交通部卻想改為「教育部應會同交通部研擬…」,這兩個的差異在於甚麼部門應該為主,另一個部門為輔。在交通方面交通部應該有著自身對於交通的專業度,進而指導教育部在課綱內增加交通相關課程,或是讓還不懂交通為何的國家幼苗,培育基礎交通常識,絕非由教育部提供交通專業知識再指導民眾;而目前沒有讓交通部成功玩文字遊戲,所以期望未來交通部認真負起教育民眾交通常識的責任,從教育提高素質,才能改變人民對於「違規只是罰錢」的錯誤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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