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的問題不光是台灣有,各個國家都有相似的問題,因此掌管交通的部門會以各種方式迫使駕駛人降速,包含道路設計、提醒告示與測速照相等等。而日前美國加州為了遏止超速,立法要求從2027年開始,在該州銷售或製造的所有車輛都需配備超速蜂鳴器,且這項新法律已經通過參議院,不過緊急車輛中的警車、救護車與消防車等車輛可以不須安裝。
這套系統啟動條件是,若超速10mph (約16km/h) ,系統就會發出聲音和視覺警告駕駛減速。新規定是在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建議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 要求新車配備智慧速度輔助技術 (ISA) ,以警告駕駛人超速之後通過的,不過在成為法律之前,這項法案還是需要在加州議會通過投票,也限定必須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他們立法的目標是希望能減少與超速相關的車禍與死亡,因為當地統計指出,在2017年至2021年間,高達1/3的交通死亡都與超速有關。
法案發起人表示,超速的死亡是「可以預防的」,但先前的政策導致這些意外的發生。而ISA有被動與主動兩種形式,被動系統不會阻止駕駛超過法定速限,主動系統則是會限制車輛速度,讓駕駛很難或根本不可能超過速限。另外以安全為號召的品牌Volvo,則是在2020年時宣布,期望坐在車內的人們不在因為交通事故受傷或死亡,因此自願相新車的速限調降至112mph,也就是時速180km/h內,當時表示他們不認為任何駕駛人有理由將車輛開往如此高的速度,駕駛的自由與安全需要平衡。
然而這套系統若是在台灣使用,很可能整路都叫不停,畢竟大多數道路速限都限制在40km/h至60km/h的範圍,即便是人煙稀少的郊區也依舊出現這些速限。因此想要遏止超速的問題,或許還是要依靠道路設計,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駕駛超速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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