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上班竟遭苗栗開「扣牌罰單」!警開錯單車主衰爆還得請不支薪事假處理

日前有位民眾上網抱怨,妻子再基隆上班卻在苗栗被開罰單,罰單照片上駕駛與機車還完全不同。(圖片來源/ 翻攝自爆料公社)

相信大部分民眾都有耳聞警方開出烏龍罰單,警方遇到此事件通常都會道歉之後撤單,但是這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卻是十分困擾。日前有位民眾在「爆料公社」上Po出照片,表示近期收到一張來自竹南的1.2萬元交通罰單,上面說明違規事實為超速47公里,不只被登記3點違規點數,還需要繳交1.2萬元的罰單,更是要被扣牌。

民眾絕對不想被警方開單,尤其烏龍罰單更是擾民。(事意圖,圖片來源/ TVBS)

讓當事人夫妻疑惑的是,這輛機車是由妻子使用,但當時她人正在基隆上班,怎麼會出現在竹南被拍超速?仔細看罰單上的照片相當模糊,機車的外觀甚至都不太相同,離譜的還有機車上的人完全不認識,明顯不是這對夫妻駕駛,也非這輛機車違規。事後車主無奈的跑到監理單位申訴,過程還得向公司請「不支薪事假」,憤怒的表示,警方的烏龍卻要民眾買單,和公司請假還不支薪的損失只能自己吸收。

車主的丈夫表示,違規照片中明顯就是男性,且騎乘的是黑色檔車,與自己的藍色速克達有很大的不同,再加上車牌前面的英文字母極度模糊,質疑警方出現紕漏。對此竹南警分局中港海口派出所所長古鏡汶道歉到,本分局審核罰單時有疏失,因此立即主動函請監理單位車銷該罰單,且將針對製單員警加強教育。然而這起烏龍罰單的申訴過程繁複,民眾還要親至監理站處理,輛費時間又擾民。

從照片可以看到,兩車樣式完全不同,甚至車色也不一樣,讓當事者丈夫直批離譜。(圖片來源/ 翻攝自爆料公社)

不少網友也在下方回復到,警方遇到開錯單的作法都是先道歉再撤單,先前申訴流程都是被開錯單的人自己處理。網友表示:「每次都搓有異議自己去申訴,然後他們都不用受到懲處…」、「開錯單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但遇到也拿它們沒辦法。」、「整天開錯單…再道歉,然後浪費的都是自己的時間。」、「鍊條真的鬆了,開錯單很像不關他們的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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