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昱菫報導】新北市一名28歲的李姓男子,日前吸食毒品後竟然還開車趴趴走,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時遭警方攔查,被裁罰12萬元,再加上其他違規罰單、機車燃料使用費統統欠繳,新北分署於這個月12日將李男的Nissan Tiida查封拖回保管,隔日李姓男子趕緊打電話給新北分署書記官,但他卻完全不想繳納欠款,連愛車也不要了,只問該如何拿回證件。
據了解,家住新北市蘆洲區的28歲李姓男子,2020年8月3日深夜11時15分,吸食毒品後還開著Nissan Tiida外出,行經北市忠孝東路3段一帶被警察查獲,遭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12萬元。李男一度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但仍遭法院判決駁回確定,除外李男還有闖紅燈及違規停車各1次,被裁罰2,700元及900元,又因為滯納機車燃料使用費450元及逾期未繳納機車燃料使用費遭裁罰300元。
李男欠款的部分從去年10月開始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總計移送金額約12.4萬元,分署人員扣押其銀行存款無著,還3度到他的租屋處執行,卻沒有遇到李男,就算留下通知書,他仍然神隱未出面處理。直到這個月21日上午,新北分署人員接獲交通局通報,指稱李男把車輛停放在新北市中和區的路邊收費停車格,趕緊抵達現場。
執行人員到場後將李男車輛查封,並拖回保管。隔日李男郭真主動聯繫新北分署的書記官,但他卻完全不關心自己的愛車會流落至何處,一心只想要到車上取回個人證件。書記官還多次詢問李男準備如何處理,他卻完全不予理會,匆匆就掛上電話。新北分署表示,若義務人再不出面,該車輛將被拍賣抵償相關罰鍰及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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