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則加嚴快速通過立院初審 初次酒駕可能沒入車輛、乘客連坐罰鍰增加至少5倍!

(圖片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在2021年尾,國內陸續發生許多的酒駕案件,不乏有酒駕累犯被抓、甚至不幸發生的重大車禍事故,即便近年來酒駕罰則已經不斷加嚴,但大多數人都認為罰則不夠嚴以致還是有些人會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因此全台許多縣市在加強取締後,都查獲相當多起酒駕違規事件。

對此,在各界希望酒駕罰則趕緊修法加嚴的情況下,立法院很快的在今(1/13)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的初審,包含乘客連坐罰鍰大幅增加、公布酒駕累犯姓名與照片、累犯定義延長為10年內二度酒駕、初次酒駕可能會沒入車輛等等。

(圖片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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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客連坐罰鍰提高至6,000~15,000元

18歲以上的乘客,若乘坐酒駕人士駕駛的車輛,過去會處600~3,000元罰鍰;初審通過條文,增加至6,000~15,000元罰鍰。不過,年滿70歲、有心智障礙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乘客,不在此限。

2.酒駕累犯認定延長為10年並會公布累犯者照片姓名

過往累犯定義是5年內的認定,只要過了5年後才二度酒駕,不在累犯認定範圍內;如今初審通過,延長為10年內有二度酒駕都屬於累犯者,且除了現行已有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等處分,公路主管機關還會公布累犯者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3.酒駕初犯者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

針對酒駕初犯者,只要使人重傷或是死亡,一樣會有沒入車輛的處分。

4.將吸毒者駕車比照酒駕辦理

初審通過後, 將毒品檢定納入規範, 不論是酒駕或毒駕都比照相同罰則,包含吊扣汽車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會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另外,有的駕駛人會在警方酒測前故意飲酒或吸毒,如今將會視為「拒絕酒測」,可處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

5.酒後駕駛租賃業者車輛 罰則增為1.5倍

為避免有的民眾刻意酒後駕駛租來的車輛,以規避車輛被沒入的處罰,因此初審通過後,只要租賃業者已確實告知處罰規定義務,則駕駛人違規酒駕,會依照酒駕規定的原罰則,再額外加罰2分之1。

6.未依規定加裝酒精鎖罰鍰最高12萬元

現行條文規定酒駕者重新考照後,應加裝酒精鎖(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否則會處6,000~12,000元罰鍰;初審通過修正案後,酒駕者必須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的車輛,才會發放新考道的駕照,若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的車輛,將處罰鍰60,000~120,000元。

(圖片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總結來說,本次立法院初審通過的酒駕罰則加嚴,是針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部分,且基礎是建立在先前交通部初步祭出的3大方向,加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相關提案裡,綜合討論出的修正條文。

至於像是先前高雄男子酒駕造成的憾事,導致1死3傷,被以殺人罪裁定延押2個月,此已經屬於刑法的範疇,其修法的權責部會在法務部,因此後續是否有加嚴的修正案,需關注法務部的討論結果才能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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