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件連環爆該如何修法? 交通部初步祭出3大方向加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在今(12/27)日透露,交通部已經初步朝3大方向在研擬加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圖片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在2021年末,雖然民眾紛紛期待即將到來的2022年能有一番新氣象,然而頻傳的酒駕事件,包含高雄發生的嚴重酒駕事故、高雄市長陳其邁座駕遭酒駕人士擦撞、藝人宋少卿四度酒駕擦撞計程車等等。顯見即便警方戒備加強取締,仍還是有許多人抱持僥倖心態,所以像高雄市政府從12/27起連續8天展開高強度「酒駕大執法」,首日就抓到43起酒後駕車違規。

在民眾不斷希望能再將酒駕罰則加嚴、甚至許多立委也跳出來建議修法的情況下,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在今(12/27)日透露,交通部已經初步朝3大方向在研擬加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將盡快與法務部討論加嚴酒駕罰則。(圖片來源/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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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酒駕目前會處以的罰則,若酒精濃度超過0.15mg/L,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超過0.25mg/L更是觸犯「刑法」,就刑法的部分,王國材部長表示會由法務部來研擬;至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初步討論會分為3個方向來調整:

  • 1.過往是酒駕累犯才沒入車輛,之後會朝向即便初次酒駕,只要使人重傷或是死亡,就必須沒入車輛。
  • 2.過往累犯定義是5年內的認定,只要過了5年後才二度酒駕,不在累犯認定範圍內;之後會建議修法延長到10年,只要在10年內有二度或更多次酒駕就算累犯。
  • 3.同車乘客連坐罰的部分,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18歲以上民眾乘坐酒駕人士(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的車輛,乘客罰鍰為600~3,000元;接續修法初部方向是罰鍰增為5倍,即開罰3,000~15,000元。

雖然酒駕罰則從2019年後再加重,使得酒駕造成的死亡人數,已從2011年的909人,到2020年減少為289人,但王國材表示交通部立場還是零容忍,會盡快與法務部討論,目標2022上半年就要完成修法通過。

修法的其中一個方向,在於累犯認定預計將從5年內2次以上酒駕,調整為10年內2次以上酒駕。(圖片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而目前不乏有許多媒體在做「酒駕罰則的看法」調查,以了解民眾對於現行罰則是否覺得足夠?期許的加嚴方向為何?就初步了解,絕大多數民眾都是認為現行的酒駕罰則還是不足夠,因此普遍都希望加嚴,特別是著重在刑法的部分,包含主張酒駕致人於死應該比照殺人罪等等。至於本次交通部針對處罰條例的加嚴是否能符合民眾期待,則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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