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對於汽機車來說,就像是人類的身分證一樣,賦予每部車專屬身分,台灣有許多民眾買新車時,不免會想選擇一個自己喜歡或者看起來數字吉利的車牌,甚至有時候也會稍微透過一些貼紙或小物來妝點車牌,又或是機車行可能會在車牌黏貼印有救車專線的貼紙。不過,近期網路上瘋傳一張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公文,指出「車牌黏貼貼紙」已經違規,遭網友痛批「管太寬!」對此,公路總局也出面回應此議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第2項提到:「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黏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但因應電子收費需要加裝邊框而未遮蔽號牌字號與圖案標示者,不在此限。」
公路總局以該條文發出公文,指出有車行在車牌上貼「車行貼紙」已經違規,如果機車被舉發,車主會被要求驗車,倘若限期內沒改善,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第2項第2款:「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處300~6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行駛。
只不過,這份公文已經引發網友激烈論戰,認為貼貼紙明明沒有遮蔽到車牌,公路總局卻禁止,怒轟「會不會管太寬?」、「又一條不合時宜的法規」,也有人不滿,認為過去明明就會要大家貼排氣檢驗貼紙、強制保險貼紙,怎麼現在車行貼紙就不行?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魏武盛出面解釋,之所以會禁止貼貼紙,就是怕反光造成辨識不清,所以無論是環保署或金管會,都已經配合條文,不再發放貼紙。環保署自2014年起就不再印製「排氣檢驗合格標章」,而金管會則是於2021年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9條修正,機車不必再貼強制險貼紙。
公路總局回應,目前已收到外界討論「車牌能否貼貼紙」等議題,認為可以進一步研擬討論,將建立在「清楚辨識號牌顏色、數字、字母與圖案標示」等前提下,邀集警方、民意代表與汽機車公會等相關單位來研議,但現階段依照條文規定,還是不得黏貼任何物品。
公路總局補充,2022年共開罰10,101件(包含汽車9475件、機車626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第2項第2款;另外還有2,182件(汽車889件、機車1,294件)取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第1項「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可能是竄改英文字母、數字或有塗反光液,開罰2,400~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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