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推「行人優先區」新規,10月上路限速20km/h更不得按喇叭

為一改行人地獄之名,交通部再推「行人優先區」。(圖片來源 / 交通部提供)

交通部為了一洗行人地獄之稱號,去年除了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不停讓行人之車輛加重處罰,同時也要求行人應依行人穿越道通行,違者處以相關罰鍰。如今,交通部再度預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宣布將新設全新的「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不僅不得按喇叭,也不得超速行駛,最重可罰3.6萬元!

去年修訂《道交條例》,汽機車若未依規定停讓行人,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都會開罰。(圖片來源 / TVBS)

交通部去年修訂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之區域時,應依規定減速慢行、停讓行人,並禁止緩慢滑行,若是前懸 (即車頭) 進入斑馬線區域,與行人未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 (約3個斑馬線枕木紋寬),就構成違規要件,最高可處駕駛6,000元罰鍰。此外,針對違規穿越馬路行人,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範,處600元罰鍰。

行人優先區內車輛必要時必須停車等待行人,車速也將保持在20km/h以內。(圖片來源 / 交通部提供)

如今,交通部再宣布修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推出全新的藍底白字的「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中央授權地方自行規劃路段劃設。該區域內不僅必要時應停車等待行人,駕駛也應該將車速保持在20km/h以內,且駕駛不得鳴按喇叭,若是有違規超速情事,一般超速可罰2,400元,嚴重超速則可罰最高3.6萬元。

交通部也同步修正網狀線相關規定,禁止「暫停」。(圖片來源 / 交通部)

除此之外,此次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中,交通部也同步修改網狀線規定。現行規定車輛行駛至網狀線時,禁止臨停,但考量網狀線範圍內應保持淨空,增列禁止車輛暫停網狀線範圍,車輛行至有網狀線之處,遇有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擁擠,應於網狀線範圍外暫停,不得行駛入網狀線範圍內。

行人優先區新規將在10月1日正式上路。(圖片來源 / 新北市交通局)

交通部表示,考量修正條文有實務需求及適用急迫性,預告期為3天,而兩項新規將連同《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一併實施,預計於10月1日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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