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讀者都有遇到慢速車行駛的開車經驗,只要狀況允許及路況安全,許多駕駛都會從旁超車而過,逼不得已才會按下喇叭。但假如在不能超車的雙白線道遇到龜車你會怎麼做?網友對此就發文分享,表示自己想要在合法超車的路段超過前車,但最終對方速度太慢等不及跨越雙白線通過,並藉此詢問網友看法,引來民眾不同觀點回應。
網友日前在汽車論壇上發文寫下,表示近期外出找朋友,開車行經龜山區青山路二段。過程中前方遇到一輛速度約只有20km/h、30km/h的緩慢機車,而該路段最高速限50km/h,原Po想要從旁超車而過,然而該路段卻劃設了不能變換車道的雙白實線,他因此遲遲沒有超車,直到前方騎士回頭示意原Po通過,為保持與騎士足夠的車身距離,他最後才跨越雙白線加速從旁超車,原Po心知肚明這樣違規,所以好奇網友遇到這樣的情形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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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網友認為無論遇到機車或是汽車,若不想一起當龜車就會直接超車通過,但前提是隔壁車道要有足夠空間,並且不會影響到前方車輛安全才會這樣做。不過同時也有人指出沒有必要冒著被檢舉的風險通過,因為大多不能超車的路段繼續行駛會有可以跨越的合法超車處,否則繼續待在前車後方才是最保險且守法的駕駛觀念。
針對機慢車出現在前方的情形,有網友補充原Po可以習慣駕駛在內側車道。一方面有些路段會有快車道與慢車道之分,快車道速限較慢車道高,二方面則是慢速車或機車通常都行駛在外線車道,因此行駛在內側比較不會被慢速車輛阻擋,而假如意外駛進不能變換車道的路段,則應該依照交通規定行駛。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規範,雙白線屬於「禁止變換車道線」,駕駛人跨越已經違反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可處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另外超車也有相關法規規定,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2項,駕駛人超車應從前車左方通過並依規定使用左邊方向燈,隨後以右方向燈駛回原車道,並在過程中與被超車輛維持半公尺以上間距,不然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7條第3款處1,200元~2,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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