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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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san Serena QRV改裝成Toyota Alphard模樣 網:很有趣但還是要檢舉

一名網友在臉書粉專「收到驗車 我檢舉的」投稿自己檢舉的一輛Nissan Serena QRV違規,意外引發網友討論。該輛Nissan Serena QRV車主以3代小改款Toyota Alphard的頭尾模樣為範本,將愛車改裝成Alphard-Look,相當具有辨識度,但部分網友認為,這已經涉及變更車體與車標,所以不能姑息養奸,決定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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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改做這事積功德還可飽荷包 北市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4年已發逾94萬

行車影像紀錄器以及手機攝影普及,讓民眾更勇於檢舉交通違規,不過濫行檢舉的「檢舉魔人」卻造成警方工作負擔以及民眾反彈。不過,如果檢舉魔人可以把心思放在這種行車影像紀錄的提供上,相近不僅可以獲得民眾支持,還能夠「積陰德」甚至「發大財」。因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自2018年1月起開始實施「車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制度之後,至今已發出94萬獎金,平均每年發給提供人2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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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交通違規檢舉加重警力負擔? 立院三讀限縮民眾可檢舉範圍排除紅線臨時停車

為補充警力不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授權民眾可具名檢舉,發揮「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效用,以遏止交通違規、提升用路安全與順暢。不過,因為行車影像紀錄器、智慧型手機等設備普及且性能提升,民眾檢舉案件大幅提升,導致警方必須額外撥出警力處理民眾檢舉案件,甚至排擠其他業務人力。為此,交通部先前就已經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期望限縮民眾檢舉事項。日前 (12/7) 修正條文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正面表列多達64種違規態樣,限縮民眾可以檢舉的交通違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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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檢舉魔人貼身跟拍 6分鐘內不得連續舉發條文初審通過

近年來由於行車紀錄器普及,加上智慧型手機等個人行動裝置拍照功能提升,民眾蒐證、檢舉交通違規的難度大幅度降低,也成為補足警力缺口,協助取締交通違規的方式之一。不過,也因為民眾檢舉難度相當低,甚至衍伸出大量檢舉、連續檢舉等爭議事項,先前就曾經有大貨車於7分鐘內連續超車而收到11張罰單,遭罰495,000元,雖然後續經法院判決撤銷9張罰單,也凸顯「檢舉魔人」仗勢配有行車影像紀錄器,透過跟車追拍、連續檢舉的亂象。為了避免衍生爭端,也減少民眾申訴、上訴不便,立法院今日 (10/8) 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民眾檢舉比照警方逕行舉發規定,兩件違規事項時間必須相隔6分鐘以上,或者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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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檢舉魔人 交通部擬限縮民眾可檢舉事項

有鑒於民眾蒐證、檢舉交通違規的難度大幅降低,過多的檢舉案件除了增加警方查核檢舉案件工作量,甚至部分不合情理檢舉案件亦容易引發爭議,更有民眾提出希望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授權民眾檢舉法源。為此,交通部已草擬修正條文,將正面表列16項可檢舉事項,包括闖紅燈、搶越行人穿越道、逼車、違規超車等行為,限縮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事項,期望可以減少警察業務量增加,亦杜絕報復性舉法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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