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管理方式,其他國家會透過完整的駕訓、道路設計、執法與教育,讓用路人清楚知道身為合格的駕駛人,絕對不是靈敏的反應為優先,而是守法的使用公共道路。然而台灣似乎更著重處罰,在任何道路上都能看見取締超速的設備,警方還會不定點設置移動式測速照相,如今它們的設備似乎又更「升級」了。
日前有民眾在網路上Po出一段影片,內容為變電箱的外型,但是實際上卻是測速照相,這引發其他用路人的不滿。仔細了解,原來是國道1號南下246.6公里處,斗南地磅站附近,這個任何角度看上去都是變電箱的設備,竟然是測速照相;警方證實該處不是使用固定式測速照相,所以採用這種方式取締,且測速點之前的900公尺處,有設置「警52」告示牌,也就是說有標示測速照相,屬合法取締。
然而民眾並非不滿警方取締超速,只是以「偽裝」的方式取締稍嫌不妥,紛紛認為這是屬於搶錢的行為,並表示:「搶錢新高度?」、「國家級搶錢新方式?」、「平常價移動式就已經很搶錢了,現在還來個變電箱的…」、「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要拍照,說不是搶錢根本不信!」、「要抓的是飆車的那些人吧?抓超速20km/h的擺明就是搶錢,還偽裝?」、「整天抓超速,那國道上龜速的怎沒看到抓這麼積極?」
不過斗南分隊小隊長陳宏銘表示,因為附近路段發生多起嚴重事故,為了防制事故,所以決定在易肇事路段架設移動式測速照相,也安排警力執法,希望民眾依照速限用路。從警方的回覆來看,他們似乎認為架設取締設備就是以防制事故,也難怪台灣的測速設備會越來越多,看來想要以道路設計降低危險,似乎比不上設置測速照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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