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謝忻的開車生涯可說是多災多難,先前獨自開車卻遇到爆胎,但因為不熟悉更換備胎的步驟所以只能無奈在路旁等待道路救援。後來他跟朋友相約爬山,沒想到卻在返家時把背包輾進車底,讓愛車動彈不得卡在路邊,所幸經過的路人及時提供援助,才又化解危機。
但謝忻的開車衰事似乎還沒有完,8月17日下午他在臉書發文,告訴大家他發生車禍了!而且這次撞到的還是中視新聞的公務車。謝忻在Po文中描述,自己剛從泰山拍完戲要趕往內湖TVBS電視台錄影,但因為梳化時間快要來不及,所以想先把車停在電視台門口,再請經紀人幫忙把車停好。
沒想到車都還沒停下來,在靠邊的過程中就撞上了路邊臨停的Toyota,讓對方的後照鏡當場噴飛,而這輛車正好是中視新聞的公務車。於是他趕緊發文向網友道歉「對不起在TVBS門口撞中視的車就是我!!對不起我是馬路三寶,我要重上駕訓班」。有趣的是,被撞的司機大哥竟然還反問謝忻有沒有缺駕駛?
網友們看到發後紛紛回覆,「妳撞到他心裡了」、「這大哥懂給台階」、「直接新聞現場轉播」、「今晚吃三寶飯壓壓驚!」、「人平安最重要」,雖然謝忻駕駛技術被網友取笑,但也有不少人安慰他人沒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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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車禍發生後都有標準處理程序,經確認事故雙方沒有受傷後,應聯繫警方到場處理。如果有保險的話,可以在報警之後聯繫保險公司。通常保險公司都會給予建議,並且協助辦理後續理賠事宜。而像謝忻這樣的狀況,對方駕駛當時也在現場,加上後照鏡有明顯斷裂,是應該停下來好好處理。但如果只是輕微擦傷後照鏡,就可以直接私自決定離開現場嗎?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所以只要有發生事故,不論輕重都應該要停車處理,不能夠擅自跑掉。如果雙方決定和解,最理想的狀況應該要簽下和解書,如果是真的非常輕微的擦碰,建議還是要錄影或者錄音作為佐證,留下證據避免之後衍生其他問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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