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駛轉彎專用道到底要不要打方向燈?警察開不開罰關鍵在這

車輛轉彎、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一直是民眾最厭惡的「馬路三寶」行為之一,也是最常被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項目之一,不過如果在沒有其他方向選擇的轉彎專用道還需要打方向燈嗎?過去也曾有過遭檢舉未打方向燈成功申訴案例,不過申訴失敗的案例更多,關鍵因素是要看在什麼樣的路口轉彎!
民眾不滿在轉彎專用道路,逕行轉彎沒打方向燈遭檢舉開罰。(圖片來源/ 臉書)
有不少用路人在轉彎(迴轉)專用車道進行轉彎(迴轉)時,沒有打方向燈就被後車檢舉開單,儘管警察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法有據,但也讓用路人不禁納悶,方向燈作用為提醒其他用路人車輛將變換方向,但在轉彎專用車道上沒有其他的變化路線,何須要打燈,為此在網路上也引起熱議,有網友表示,「是要打給誰看?」、「該罰的不罰,矯枉過正」。
轉彎專用道用於迴轉路段時可以免打方向燈轉彎。(圖片來源/ GoogleMap)
先前台北有名蔡姓駕駛,行經北市辛亥路一段的迴轉專用道,因路面上畫有左轉箭頭,因此未打方向燈,而遭後車檢舉開罰,他不服提告上訴,最後地方法院也判決免罰。不過也可以從判決書知曉免罰關鍵,因為蔡姓駕駛是在迴轉專用道上進行轉彎,並非T字、Y字或十字路口,所以可以免打方向燈。
同樣為轉彎專用道,T型路口或是Y型路口轉彎則需要打方向燈。(圖片來源/ GoogleMap)
眾多不滿在轉彎專用道轉彎未打方向燈遭開單的車主都會提起行政訴訟,但根據法院判決書,絕大多數都還是維持原判,像是苗栗一名曾姓駕駛,苗栗縣頭份市124甲縣道左轉車道,遭舉發沒有打方向燈就左轉中華路,提起行政訴訟後,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方向燈為駕車行駛於道路上之駕駛人唯一與相鄰行駛車輛的溝通媒介,起駛、轉彎或變換車道前都需顯示方向燈,讓鄰車洞悉自己的駕駛方向,避免發生碰撞,正確使用方向燈對於交通安全的增進有一定之效用因此維持判罰。
方向燈的使用相當重要,應養成習慣不管在哪種車道轉彎都應打方向燈警示其他用路人。(圖片來源/ Toyota)
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車輛即便行駛在轉彎專用道,還是必須要使用方向燈,來提醒後方以及對向,還有其他方向的用路人,在T字路口,就算前方沒有直行道路,但只要是匯入其它車道就需要打燈。儘管同樣為轉彎專用道,但是迴轉道比較像是獨立的車道,不會有其他方向的車流交匯;但是一般路口的左(右)轉彎車道,還是會有跟其他方向車流交織的機會,此時顯示方向燈就為必要。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

建議所有駕駛人不管是否行駛在轉彎專用道,還是要養成習慣只要方向盤有轉動方向就打方向燈,這樣在提醒其他用路人的同時也可以保護自己,不用擔心收到罰單後還要提起申訴等繁雜行政流程。

 

 
Total
0
Shares
上一篇

2023上半年台灣機車銷售分析「SYM三陽扛下總市場」,光陽Kymco終明白「急就章誤事?」

下一篇

Nissan X-Trail輕油電全系都有客車版,新任1.5T車款馬力王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