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排氣量大於250c.c.以上的重機因為受到法規限制,所以無法使用機車停車格,但是重機該使用何種停車格,竟是使用「排氣量」為依據,有些車款雖然具備300c.c.的動力,但是尺寸與一般白牌機車差不多,依法還是只能使用汽車格,這讓騎士們相當苦惱,也因此多次向交通部抗議。在多次的抗議中,交通部已表示研議中,不過台中的速度似乎更快,直接向騎士們敞開便利的大門。
就在昨日,台中市公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路外機車停車場試辦計畫」,試辦地點與收費等規定清楚告知民眾。其中試辦地點為市政公園地下停車場、惠新停車場、豐原轉運中心停車場等三處停車場,試辦日期則是113年2月1日開始,收費規定依照停車場收費標準計費。最重要的是注意事項並沒有特別的規定,相當直覺的指出:大型重型機車以停放機車停車格內為原則,若車身太長、太寬無法停進機車格內,應改為停放汽車格。
台中市政府簡單的公告顯示出對重機的友善,其中停放規定是以最主觀的方式為規範,不超線即可停放,沒有太多的附註條款,許多民眾也認為這項友善的規定可以在其他縣市頒布,以此降低汽車停車格空位不足的問題。網友表示:「希望其他縣市快跟進!」、「這才是正常的城市吧!」、「雙北市竟然還比台中慢…」、「這簡單的邏輯終於被明白了!」、「有善意就是支持!」、「真的不錯!比其他縣市正常多了!」
實際上先前關於重機的停放爭議就有不少,其中以排氣量作為停車依據可能不太精準,以國產的宏佳騰STR來說,車身尺寸都相同,唯獨排氣量差了33.1c.c.,這卻導致停車位置有所不同。而重機也有如同Honda Goldwing一般車長超過2.4公尺的休旅機種,這就絕對不可能停得進機車格,車主也不可能願意停進機車格,所以依照重機大小自行判斷該停何種停車位,會是較為直覺的方式,也期望試辦地點可以增加,讓更多的空間可以被妥善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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