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遭到NHTSA重罰1.65億美金 (約新台幣53.7億元)!近期,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即NHTSA) 宣布處以福特汽車民事處罰,原因是該公司召回有問題產品的速度過慢,且未能提供足夠的召回資訊,因此予以高額罰款,成為NHTSA有史以來第二高的罰款紀錄。
福特汽車於2020年發布這項召回,表示2019年以後出廠的多款車型,可能因為後方攝影鏡頭出現故障,導致倒車影像出現扭曲或空白影像,影響車輛多達60餘萬輛,規模之大,且又未能及時召回處理。為此,NHTSA認為福特召回有問題之車輛的速度太慢,同時未依「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法」提供完整的車輛資訊。
此次NHTSA針對福特祭出1.65億美金的民事處罰,折合新台幣接近55億元,成為NHTSA過去以來第二高的處罰金額。而福特必須先支付6,500萬美金的預付款項,爾後必須再支付5,500萬美金的延後罰款,以及4,500萬美金的履約義務金。
除了罰款以外,福特還必須審查車輛之召回決策流程,改善其發現車輛安全缺陷的數據分析方式,同時投資透過車輛識別號碼追蹤零件的技術,還得建設安全數據分析的基礎設施及相關的測試實驗室。此外,福特也得重新審查過去3年間的所有車輛召回,確保召回內容沒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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