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北上快官路段在12日凌晨發生連環車禍導致火燒車,在追撞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曝光後,不少人都認為是因為少了路燈照明,才會不慎發生追撞。或許不少開車族都有行經高速公路某些路段,完全沒有路燈的經驗,不開燈難道不會增加行路的危險嗎?高公局對此曾表示,特定時段、路段不提供照明是有原因的!
發生在國道的火燒車意外,主因是一輛自小客車疑似操作不慎,自撞內側護欄並反彈停在中間車道,隨後遭到後車因追撞,引發前車火燒車。隨後在網路上,後車的行車記錄器曝光追撞前的畫面,前車因為自撞車燈熄滅,猶如隱身在沒有開路燈的高速公路中,當後車駕駛發現後,早已反應不及追撞上去。
不少網友在看到行車記錄器後都嚇到表示,「連閃得機會都沒有」、「嚇死人了」、「恐怖」、「任誰都無法反應」、「完全隱形」也有網友開始檢討是因為太暗才發生車禍,「這個路段真的很暗」、「太暗了,根本看不到前面有車」、「不太懂為什麼高速公路都沒燈」
在夜間駕駛中,光線是對於行車安全相當重要,像是車燈除了警示其他用路人的功能外,就是要點亮前方的路,不過高速公路在夜間某些路段是沒有路燈的,對此,或許也會有人覺得好奇,「明亮」跟「安全」不應該呈現正相關嗎?
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曾表示,依據《交通工程規範》僅在交流道、隧道、橋涵下、服務區、休息站、易肇事路段及其他經評估有必要設置處等地點設置路燈。再來是因為,高速公路夜間主要利用車輛本身之車燈來作照明,並配合路面反光標記標鈕及相關交通工程設施,導引行車方向,提供符合安全之行車環境理念設計。
另外,高公局還表示,國道不普設路燈的原則,是出於安全性、經費、生態影響、用電量等綜合考量。其實高速路段沒有路燈在國外也相當常見,當駕駛行經這樣的路段時,若當下前方沒有車輛,可以將遠光燈打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1項6款規定,同向前方100公尺內沒有車輛時可以將遠光燈開啟,不過如果對向有來車,要切回近光燈,以免影響到對向駕駛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