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了讓更多民眾感受到電動汽車的充電友善度,因此除了積極布建公有充電樁之外,更提供給電動車主免費停放充電,但這樣的美意卻總被某些有心人士利用,當作免費車位來長時間停放,甚至之前還出現有「私人管理」公有充電樁的誇張行徑。為了阻止霸佔情形再次發生,台中市府停管處公告,2023年7月1日上午8點起,公有電動車充電車格將改採累進費率收費,單日最高收費達940元。
台中市目前共設有298支公有充電樁,本來開放給所有電動車或插電式油電混合車車主,不限品牌都能免費停放充電,但先前卻出現車主為了搶電動車停車格,直接開群組「圈地管理」,還會擅自將不在群組內、正在充電的車輛之充電槍拔掉。
如今,台中市政府決定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若電動車停放在有充電樁的充電停車格,會採累進費率進行收費,甚至停放時沒有充電的話,會視為違規占用,上方告示牌會設置舉報QR-Code供民眾直接檢舉,執法單位將依法實施車輛拖吊,停車費也依然照算;不過,電動車停放一般的公有停車格還是維持免費,作為民眾換購電動車的另類減碳鼓勵。
關於公有充電停車格的累進費率計算,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將比照2022年3月起試辦26場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位的計價,第1小時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皆為40元,算下來等於一天最高收費940元;至於各式證件、車種或月票車輛,將依個別的公告費率收費,未來費率會視車位使用率滾動檢討與調整。
台中市停管處依照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位的收費試辦成果來看,平面停車場充電車位被佔用率僅約4%、充電行為13%;立體停車場充電車位之充電行為約50%,有效改善被長時間占用問題。而有電動車主計算,累進費率一天停車費940元,一個月停20天就要超過1.8萬,或許會考慮加裝充電樁,相信能讓公有充電車位的使用環境更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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