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祁報導】昨(3月24日)日,上午8點45分,在國道一號發生一起自撞施工緩衝車的事故,34歲的陳姓男子開著一輛白色的賓士GLC休旅車(車價約250萬),在行經北上靠近雲林斗南路段時,追撞內側車道的施工緩衝車,車頭幾乎全毀,陳男受輕傷、未就醫,所幸這起事故未波及其他用路人。
這起案件發生在國道一號北上244.2公里、雲林斗南路段,陳男開在內側車道內,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23歲汪姓工人所開的施工緩衝車,在猛烈的撞擊之下,車頭幾乎全毀;而緩衝車也因受追撞,而車尾受損嚴重,現場車殼零件四散,讓經過的駕駛都嚇壞了,陳男手部擦挫傷,人已無大礙;而汪男則未受傷;也未波及路過的駕駛。
警方於40分鐘內將事故排除,恢復全線通車,據了解,陳男的酒測值為0,疑似因開啟ACC系統(自動跟車),而不慎釀成追撞事故,但詳細的案發經過,將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國道警方表示,未注意車前狀態為國道十大肇事因素第2位,國道轄線111年因未注意車前狀態肇事共9706件,本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安全距離,行車若有開啟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之駕駛輔助系統時,駕駛人仍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應主動介入操控車輛,並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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