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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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僅剩身障車位停不停?臨停或讓位令網友天人交戰

為方便身障人士與婦幼駕駛上下車,停車場依照政府規範,都會設計婦幼車格、身障車位供特定民眾使用,倘若其他駕駛任意佔用,警察則可以依法開罰。然而,近期有民眾外出到一處停車場停車,卻發現場內車位僅剩下一格身障車位可以停,而進場當下即開始計費,瞬間讓他陷入是否要停身障車位的抉擇之中,因此向網友發文求救,結果引來網友兩面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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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燃油車佔用電動車充電停車格注意!3月起全面執法取締

每個地方的充電停車格設置地點、數量規劃與輪轉率狀況,對於電動車車主能否順利繼續後續旅程而言,影響非常巨大,畢竟,電動車的電能補給速度並不像燃油車加油那般快速,所以車主必須透過停車休憩時充電來維持續航力。不過,如果這時候還遇到燃油車霸佔充電停車格,那可就非常顧人怨了!對此,台北市交通局表示,自2024年3月1日起,將針對這些佔用的燃油車展開執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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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比照小型車但停車格沒統一規定? 網坦言:民營停車場認定不一很困擾

日前發生排氣量250c.c.以上之大型重機進入民營停車場,但因為停車場沒有重機專用出入口,導致騎士使用一般白牌機車入口,也停進一般機車格車位,並以為此停車場比照一般白牌機車單次10元收費,但是停車場有公告大型重機與小型車費率相同,糾紛因此產生。後續消保官認定停車場有公告也沒有錯誤引導,但還是要求業者在機車閘門張貼公告,也退還重機騎士部分金額,但重機騎士未出席調解會而無法和解;就有網友認為,此事件因為政府當初以重機比照小型車帶過,民間對於重機的定義模糊不清,才導致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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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優先」車位修法後變「專用」 油車佔用最高會罰一千二!

在環保潮流還有政府政策鼓勵下,電動車的車口數近年有著不小的成長幅度,連帶使得公立跟私立停車場紛紛設立附有充電設備的電動車「優先」車位來方便車主使用。不過正因為是「優先」而非「專用」,讓油車車主因為停車位問題跟電車車主起糾紛的事件層出不窮!但隨著立法院在本週的會期上三讀通過了《停車場法》條文修正,明訂非電動車佔用電動車位的行最高會被開罰1,200元罰鍰,雖然實際執行配套措施還有待確認,但油車跟電車搶車位的爭議應該會暫時告一段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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