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許多汽車、機車裝有行車紀錄器,為幫助警方釐清交通事故肇責,新北市警察局日前公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自今年6月1日起,民眾若提供有助釐清肇因的交通事故錄影資料,並透過網站上傳申請,即有機會領取1,000元至10,000元的檢舉獎勵金。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昨日 (6月1日) 表示,民眾遇到車禍肇逃衍生傷亡事故,經常因官方、民間監視器沒有拍到影像,而花費不少時間尋找肇逃對象。如今,許多汽、機車皆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除了在自身發生交通意外時還原事發經過,有時錄到他人的交通事故,亦能幫助釐清肇因、追查肇逃者。
交通事故影像上傳步驟暨獎勵金申請方式:
步驟一:連結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影像上傳平台
民眾可連結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的交通事故處理專區,點選交通事故影音上傳平臺或下載IPOLICE APP,於申請服務專區點選交通事故影音上傳平臺填寫相關資訊並上傳影像。
步驟二:填寫相關資料
填輸事故車號、時間、地點及影像資料來源等資訊,提供事故影像,並協助警方製作書面紀錄。警方將審核該影像畫面及相關資料,據以向民眾核發獎勵金。
步驟三:審核結果通知
警察機關審核上傳之事證有無重複性,而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且無不予核發之事項,就有機會領取新臺幣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獎勵金。
新北市警察局指出,期望透過這項檢舉獎勵金措施鼓勵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幫助警方釐清事故發生原因並追查肇事者。此制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開辦,警方也強調駕駛人若肇事,應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並依規定處理,同時也要通報警察機關以免受罰,致人受傷、死亡而逃逸者,則要負擔肇事逃逸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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