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不少國人認為台灣的駕照太過於好考,且即便違規也沒有太多罰則,導致駕駛存在僥倖心理,即便被除罰到也只是罰鍰而以,但是交通新制上路之後,違規記點制開始會淘汰不適任駕駛,一時之間交通新制竟受到強烈反對。不過即便交通新制上路,道路上還是有不少違規,日前有位駕駛開車經過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沒有任何預告的突然停在路中間,讓乘客下車之後又返回車上,之後揚長而去。
後方駕駛不滿前方轎車蠻橫的用路行為,即便需要暫停也應該靠邊,而不是直接停在道路上,後方駕駛直接進行檢舉,後來違規轎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收到高達2.4萬元的罰鍰,還外加登記違規點數3點。不料前方駕駛自己違規,卻還在網路上抱怨,認為相關單位是「現代土匪」,更帶有情緒的謾罵,希望能以此博得其他民眾的安慰;只是網友看到違規駕駛的行為,非但沒有安慰,還紛紛笑稱罰這樣的金額只是「剛好而已」。
網友認為這位違規的駕駛選在道路尖峰時刻,直接停在路上阻擋後方車流,左側又是雙黃線,將道路當作自己家的行為太過分,還在網路上暴露自己的違規行為。網友表示:「三寶怕別人不知道是三寶?特意上網報給大家知道?」、「罰這樣剛好啦!」、「現在連違停都不要了喔?直接停路中間?還自己上網給人家笑?三寶無誤啦!」、「四輪的優越感就是我喜歡花2.4萬暫停路中央!」、「拜託這種吊銷駕照好嗎?自己違規被罰就認了,還好意思Po上網喔?」、「開車當大爺習慣了吧?2.4萬繳一繳不要再犯就好了!」
實際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43條1項4款規定,處罰的罰鍰可以從新台幣6,000元至3.6萬元以下,這位違規的駕駛並沒有直接面臨最高罰鍰,僅2.4萬算是相對比較沒有這麼重的罰鍰。只是一般人通常也不會將車輛直接停在道路中央,更不會將如此離譜的違規行為Po上網,這或許代表國內部分的駕駛素質還有待加強,若是因為隨意停車造成他人的危險,不只罰鍰與記點,可能還要背上一定比例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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