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到2019年,德國一家公平交易監理機構Wettbewerbszentrale對Tesla提起訴訟,理由在於對Autolipot以及Full Self-Driving駕駛輔助系統名稱會造成錯誤宣傳效果,可能讓消費者以為Tesla具備自動駕駛能力,但實際上目前並沒有駕駛輔助系統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
從理由來看,Wettbewerbszentrale的確有些道理,先前慕尼黑法院曾判定Tesla要為此負起責任。然而日前德國高等地方法院再審判決出爐,結果卻傾向Tesla這方。除了德國,Tesla在美國也被加州監理所盯上,正在評估是否得把搭載FSD輔助系統的車輛納入自駕車管理範圍內。
Wettbewerbszentrale當初所持理由是基於「Tesla網站上對Autopilot與FSD的錯誤描述,導致消費者可能產生誤解」,因為Tesla的確在德國官網上提到「automatic driving in town」。但法院認為,能夠上Tesla網站的使用者,在看完原廠所提供的資訊後,應該能夠充分瞭解無論Autopilot或者是Full Self-Driving都只是一個名稱,而非對該功能的確切描述。不過Tesla也並非全面獲勝,法院在判決中還是提告原廠仍需要進一步澄清,確保使用者不會產生誤會。
至少從結果來論,Tesla依然能在德國使用Autopilot與Full Self-Driving的名稱,只是網站說明可能需要更加醒目或清楚。還有一向值得提及的改變,那就是德國官網不再能夠使用模糊的產品販售日期,比如「明年上市」、「今年底推出」,而是得把確切的年、月、日標記上去。但目前還不確定Tesla會不會繼續上訴,因此最終結果仍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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