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夏日到來,艷陽照射下無不讓許多機車族在停等紅燈時,希望尋找到陰影處躲太陽,所以之前在社群平台上時常有人Po文許多騎士冒著危險停在四輪車輛前方遮陽,引起許多網友怒罵:「很危險」、「影響自己與別人的行車安全」。不過,日前有一名大車駕駛再次Po出類似場景照片想公審一名女騎士時,卻反被眼尖網友回嗆:「佔用機車停等區還敢拍照公審別人。」
該名大車駕駛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發文寫下:「躲太陽直接停我車頭快黏住,這小姐是不怕死還是故意害我?」從照片可以看到女騎士確實停在車頭前方影子處,部分網友因此留言寫下:「我建議你可以用力按喇叭提醒他」、「開貨車就怕遇到這種躲太陽」、「如果後面沒車我就倒車」、「這麼怕曬乾脆別出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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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眼尖網友發現該路段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與中正路口,該輛大車其實已經違規將車輛停在「機車停等區」,造成機車無處停,所以可以看到其實還有另一輛機車已經超過車道停止線在等紅燈,因此一票網友也紛紛回嗆大車駕駛:「請問你停在哪?」、「我看你是停在機車停等區」、「違規都比較大聲,佔用機車停等區的XX」、「佔用人家機車停等區還嗆人家躲太陽造成你的困擾?」、「人家真要躲,旁邊還有樹蔭」、「哪來的自信PO文公審別人」、「人家沒投訴你就該偷笑了。」
以該輛大車駕駛在停紅燈佔用機車停等區的情況,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可開罰900~1,800元罰鍰」,提醒汽車駕駛人切勿違規佔用。而機車騎士碰上此違規車輛時,建議還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切莫以個人安全來爭取路權,後續可透過檢舉來制裁違規佔用機車停等區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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