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223格「機車限時車位」7月20日起新規定 停超時開罰600至1,200元

自2023年7月20日起,「限停15分鐘機車格」將調整為「機車限時停車位」,最長提供40分鐘的停放時間。(圖片來源/ TVBS)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停管處)為了因應外送員臨停和民眾洽公需求,自2019年起陸續針對重點路段設置「限停15分鐘機車格」,時至今日全市共30處,總計223格限時機車位,只要停放超時,就會被處600~1,200元。但後續有民眾抱怨15分鐘不夠停放,停管處遂於2022年表示會蒐集各方意見,討論延長時間的可能性。如今,停管處表示,自2023年7月20日起,「限停15分鐘機車格」將調整為「機車限時停車位」,最長提供40分鐘的停放時間。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為了因應外送員臨停和民眾洽公需求,自2019年起陸續針對重點路段設置「限停15分鐘機車格」。(圖片來源/ TVBS)

經過實地觀察與民意蒐集,停管處發現民眾停放時間大多會超過15分鐘,使得原本設定的限時車位並不利於使用,因此,內部評估後決定將「機車限時停車位」調整為「每次停放20分鐘,並得延長1次」,等於最長可允許停放40分鐘。

停管處說明,為有效提高停放周轉率,會實施「停車收費」,當機車停放於「機車限時停車位」時,0~20分鐘的首次停放時間內提供免費停車,若繼續停放於同一格,則21~40分鐘的第2次停放會收取20元。

一旦民眾在同一格停超過40分鐘,執法單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以新台幣600~1,200元罰鍰。特別提醒,限時停車格不適用「全市每日一張單」、「機車月票」及「電動機車停車免費」等優惠措施。

一旦民眾在同一格停超過40分鐘,執法單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以新台幣600~1,200元罰鍰。(圖片來源/ TVBS)

最後,停管處因應新規上路,也將機車限時停車位的標誌牌面改採圖例式設計,牌面上方為圖例與管制說明、下方則顯示管制時間表,希望讓機車族輕易從圖例了解管制方式,再依停放時段及管制內容停放車輛,改善民眾反映「標示不清」的問題。

停管處補充,民眾若有建議設置「機車限時停車位」的新地點,可以至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申請新增、調整公有路邊停車位」網站申請。倘若經評估後,確認該存有需求,原則上將於同一街廓範圍內增設1處(約5格)機車限時停車位,提供便利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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