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的問題一直被國內民眾所詬病,然而執法單位似乎也沒有積極處理,再加上立委在先前更是將民眾可以檢舉的權利剝奪,造成現在台灣的交通亂象。然而有位網友以自己的當作例子,認為要不要違規停車都取決於自己,儘管某些地區停車空間確實不足,但也不是違規停車的理由,並表示開車就是應該要找合法的停車位,是駕駛的義務,而不是可以隨便停車的特權。
這位正義的網友以自己當作例子,說到台中市區的停車位非常不好找,所以如果假日去吃飯一定會選擇百貨公司,基本上他們都有配合的信用卡公司,有些還有優惠停車4小時,不同信用卡公司都有不同停車優惠,但是都有2至4小時之間的免費停車。至於路邊停車則是邊開邊找車位,雖然會花費比較多時間,但這就是駕駛的樂趣以及義務;綜合來說,即便台灣的設施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卻不能合理化違規停車的行為。
下方網友對此大表贊同,認為已經開車就不需要計較沒多少的停車費,更何況有些地方消費抵停車費,電動車還有不同的優惠,並表示:「認真覺得原Po觀念正確,開車油錢都很貴了,停車費根本沒多少,違停意義不大!」、「每小時停車費才幾十塊,違停開單幾千元就不見了,如果被拖吊還更多!」、「停車場離目的地才走路幾分鐘,很多人都嫌遠,就算有行動不便也可以先放他們下車!」、「認同這句找停車位是義務,絕對不是隨意停車的特權!」、「如果大家都有這觀念,台灣根本不會有行人地獄!」、「不要把違停講的好像都是設施不足的錯,明明四處都有指示比較遠而已,但也沒有遠到步行到不了!」
雖然原Po的觀念是每個駕駛都應該具有的觀念,但是路上仍有許多違規停車的狀況,代表部分國人仍舊沒有具備駕駛應盡的責任,將違規停車的成本轉嫁給其他用路人,自己享受方便卻讓他人承受違規的風險。而政府除了需要增加違規停車帶來的懲罰之外,也要透過道路工程增加臨時上下車的空間,以此滿足民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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