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7處停車場禁停重機? 網友砲轟:政府可以無法源依據自設規定?

想在台灣騎乘重機除了不能使用高速公路之外,台中市現在還爆出無法源依據即禁止重機停放部分停車場。(示意圖,圖片來源/ Husqvarna)

目前開啟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的公告網站,可以看到去年12月29日公告顯示,「本局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汽車道實際坡度超過一比八者,禁止行駛停放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以確保行車安全」,此禁停項目清楚標示是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3條第2項第3款規定。仔細了解台中市停管處所說的依據,竟然只是依據法條中的「禁止大型重型機車進入用禁2.2」標示,等於毫無來由的禁止重機停放停車場。

台中市停管處的公告表示重機禁止停放部分停車場。(圖片來源/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

這項公告的下方還有表示「本局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汽車道實際坡度超過一比八者,因車道坡度較陡,為確保行車安全,禁止行駛停放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就有網友實際打給台中市停管處,大意是說舊型的停車場坡道比為1:6,是針對汽車所做出的設計,重機停放會有危險所以禁止,然而該名網友根據營建署給出的資料表示,此比例是營造設計在監造時要符合的坡道比,甚至交通部的路政司也表明,沒有法規是拿坡道比去禁止任何車輛使用,所以代表台中市停管處無法源依據,就直接禁止重機停放。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3條第2項第3款規定,但此規定只是禁止大型重機進入的標示而已。(圖片來源/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

沒想到台中市停管處給出的回覆竟表示,有可能發生的危險就必須禁止,這位網友再次請停管處提出在停車場因坡道過陡而受傷的重機數量,停管處卻沒有統計。在整個對話過程中,停管處不斷表示個人對於坡道過陡,不適合騎乘重機上去,但沒有數據可以表明重機上去停放有任何危險,甚至也沒有任何評估報告;最後停管處甚至向該名網友表示如果開放出事故,要他畫押全權負責。

台中目前高達17座停車場不給重機使用,並且還無法源依據即禁止。(圖片來源/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

這段對話錄音上傳至網路,立刻引起網友抨擊,表示台中原來可以不需要法源依據,就直接禁止民眾的權益,並酸到:「原來台中已經獨立了?不需要有法源依據就可以禁止?」、「偉大台中市公務員,要求法源依據竟然還要民眾畫押?」、「太厲害了!我說你危險就危險?」、「坡道是一回事,重點是沒有法源依據的東西竟然可以直接搬來用?」、「台中市的公務員是邏輯都不行了嗎?」、「沒法源依據的規定竟然還可以要民眾畫押!聞所未聞!」、「兩輪不管排氣量在台中就是原罪,說禁止就禁止,完全不管你有沒有法律!」

網友實際打給台中市停管處,詢問法源依據,卻被要求出事故民眾要畫押負責。(圖片來源/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

另外根據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的公告,顯示目前共有17座公有立體停車場禁止大型重機停放,先不論此規定合不合法,還是請台中有停車需求的騎士可能要多注意。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台灣對於大型重機的規定可說非常苛刻,政府認為他們是汽車,比照汽車收稅金與收停車費,但是禁止使用部分停車場,甚至在法律上重機可以上國道,但是高公局沒有公布他們可以行駛的地段,行使上去等於違規,種種針對重機的行為令人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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