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察執行「公車停靠區大執法」專案,9個月取締破千件霸停駕駛

第二警分局將公車停靠區列為重點區域,並將加強取締,1~9月共取締1,056件。(圖片來源/ TVBS)

【記者陳祁報導】台中市北區「公車停靠區」遭汽、機車違停占用情形嚴重,尤其在三民路一中商圈、一心市場、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台灣體育大學、五權路東興市場、中清路等週邊道路,造成公車「靠不了站」,第二警分局將公車停靠區列為重點區域,並將加強取締,1~9月共取締1,056件。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於今年9月25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加強公車駕駛超速、闖紅燈、不停讓行人及任意變換車道等違規行為取締,藉以糾正部分公車駕駛違規的行車習慣,確保用路人安全環境,同時警方也發現公車站牌10公尺內常有汽機車違規停放占用,妨礙公車停靠動線,引起塞車甚或釀成嚴重事故。

警方於10月4日起執行「公車停靠區大執法」專案,整頓交通重要路段占用公車停靠區、公車招呼站、站牌違規停車。(圖片來源/ TVBS)

警方於10月4日起執行「公車停靠區大執法」專案,整頓交通重要路段占用公車停靠區、公車招呼站、站牌違規停車,今(113)年1至9月第二分局取締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計1,056件,讓候車空間更安全,確保公車能安全「靠邊停」,避免讓乘客於險境,或後方來車擦撞釀成事故等憾事再次發生。

針對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規定,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勿持僥倖心態違規停放公車停靠區,就連一秒也不行。

今(113)年1至9月第二分局取締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計1,056件,讓候車空間更安全,確保公車能安全「靠邊停」,避免讓乘客於險境,或後方來車擦撞釀成事故等憾事再次發生。(圖片來源/ TVBS)

第二分局表示,呼籲使用汽機車民眾,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定,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停車影響公車停靠,以免危及乘客上下車安全,同時警方將持續針對公車及大客車駕駛人員違規行為取締,使能更遵守交通規則及安全,即便「零星事故也不容許」,保障市民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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