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獅潭鄉台3線路段日前發生兩起汽機車遮牌、無牌行駛的違規事件。一輛白色行經該路段超速行駛被一旁的測速照相拍下,限速60km/h行車時速卻達110km/h,駕駛疑似為了規避違規罰單,特意使用電動遮牌器遮蔽車牌,而在事發前幾日也有雙載機車為了規避測速照相,事先將車牌卸下後行駛。沒想到兩輛車都因為車輛特徵明顯,被警方依監視器畫面循線調閱,成功找到車輛牌號,並依法進行開罰。
事發在上月15日,獅潭鄉台3線124.9公里處路段,一輛雙載機車夜間行駛在該路段,超速20km/h被測速照相拍下,而騎士為了規避測速照相拍照舉發,沒有裝設車牌,卻因為後座女乘客安全帽有著「貓耳特徵」遭到警方注意。事後,警方比對、過濾該路段多輛機車,最後循線調閱監視器找到車牌號碼,依法開罰。
同月31日,一輛賓士CLA同樣在該路段超速行駛,車速達110km/h,為了規避測速照相,駕駛特意安裝電動遮牌器,因此測速照相捕捉超速行為時並沒有拍下賓士車牌。而賓士行李廂上有一明顯「水豚玩偶」,警方也依監視器畫面進行比對,找到賓士車輛之車牌號碼,依嚴重超速開罰3.6萬元罰鍰,並吊扣其牌照。
對此,大湖警分局回應,轄區台3線常發現駕駛人以物品遮蔽車牌或未懸掛號牌,甚至有人會加裝電動遮牌裝置,試圖掩飾或隱蔽車輛身分,都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範,處最高4,800元罰鍰。為防杜該類違規,警方將持續嚴格取締,以兼顧交通安全及治安維護,提醒駕駛人勿心存僥倖,共同遵守法規。
不過,這並非該路段首起駕駛人遮蔽牌號行駛的違規事件。今年6月也有Porsche 911 GT3與Toyota Supra等跑車開車在台3線,使用遮蔽物遮蔽車牌,以規避區間測速照相,事後被警方沿路巡查,在一處加油站找到兩名車主,送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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