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駕駛們都知道,汽車轉彎前必須先到轉彎專用道等候,待交通號誌轉為綠燈,或是號誌出現轉彎指示燈後,車輛才可左、右轉繼續往不同方向行駛。然而,近期卻有民眾疑似想貪快轉彎,好奇倘若在交通號誌出現方向指示燈前就逕行轉彎,是否會被其他車輛檢舉,結果引來大批網友砲轟「三寶」。
網友在PTT上發文提到,許多路口都設有多時相交通號誌,而部分路口的多時相交通號誌,會先轉成紅燈後,轉彎指示燈才會亮起,方能允許轉彎車駕駛左轉或右轉。原Po指出,像這樣的號誌,從紅燈亮起,到出現左右轉燈號有著1秒至2秒的時間差,好奇假如在轉彎指示燈亮起前搶快轉彎,是否會被其他車輛檢舉或是有相關罰則,原Po還搜尋過相關資訊,不過未有解答所以決定發文詢問廣大網友。
此言一出引來許多網友不滿,紛紛留言回應:「我專門檢舉這種的,不按照燈號行駛超危險」、「煞車有這麼難踩?不過多等兩秒而已」、「闖紅燈低端永遠有一堆藉口」、「只要紅燈亮,沒任何綠的出現,你動作就是闖紅燈…」。網友指出原Po未依燈號行駛就是違規行車,提出這種問題只會引來砲轟,而且從紅燈到方向指示燈出現僅有幾秒之差,搶快通過並不會縮短車程,反倒還可能造成意外,認為原Po即是名副其實的三寶。
更多新聞:有左轉道卻苦苦等不到左轉燈!網友分享長這樣的綠燈也可以過
事實上,設有多時相交通號誌的路口,如果交通號誌仍處於紅燈狀態,駕駛於方向指示燈亮起前搶快轉彎,除了有可能被其他用路人錄影檢舉,還可能造成意外事故。根據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過去統計,台北市2018年至2021年8月26日止,汽車未依轉彎燈號搶先左轉的事故就多達599件,並造成共計15人死亡、753人受傷,可見無視號誌逕行轉彎對行車而言有一定危險性,警方也多次呼籲,設有轉彎指示燈之路口,駕駛人要待箭頭指示燈亮起後方能轉彎。
有關車輛未依轉彎指示燈逕行轉彎的開車行為,若是在路口紅燈期間,箭頭指示燈還未亮起,此舉就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範,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可處1,800元以上至5,4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是直行綠燈亮起,但轉彎燈號還未亮起就轉彎,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延伸閱讀: